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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3
《没有画的画册》的第五夜 - [琅環幽趣]
《没有画的画册》的“第五夜”。
“昨天,”月亮说,“我看到了忙碌的巴黎。我的视线射进卢浮博物馆(注:卢浮(Louvre)是巴黎一所最大的宫殿,现在成了一个博物馆。)的陈列室里。一位衣服破烂的老祖母——她是平民阶级的一员——跟着一个保管人走进一间宽大而空洞的宫里去。这正是她所要看的一间陈列室,而且一定要看。她可是作了一点不小的牺牲和费了一番口舌,才能走进这里来。她一双瘦削的手交叉着,她用庄严的神色向四周看,好像她是在一个教堂里面似的。
“‘这儿就是!’她说,‘这儿!’她一步一步地走进王位。王座上铺着富丽的、镶着金边的天鹅绒,‘就是这儿!’她说,‘就是这儿!’于是她跪下来,吻了这紫色(注:在欧洲的封建时代,紫色是代表贵族和皇室的色彩。)的天鹅绒。我想她已经哭出来了。
“‘可是这并不是原来的天鹅绒呀!’保管人说,他的嘴角上露出一个微笑。
“‘就是在这儿!’老太婆说。‘原物就是这个样子!’
“‘是这个样子,’他回答说,‘但这不是原来的东西。原来的窗子被打碎了,原来的门也被打破了,而且地板上还有血呢!你当然可以说:‘我的孙子是在法兰西的王位上死去了的!’
“‘死去了!’老太婆把这几个字重复了一次。
“我想他们再没有说什么别的话,他们很快就离开了这个陈列室。黄昏的微光消逝了,我的光亮照着法兰西王位上的华丽的天鹅绒,比以前加倍地明朗。
“你想这位老太婆是谁呢?我告诉你一个故事吧。
“那正是七月革命(注:指1830年法国的七月革命。)的时候,胜利的最光辉的一个日子的前夕。那时每一间房子是一个堡垒,每一个窗子是一座护胸墙。群众在攻打杜叶里宫(注:杜叶里宫Tuilleries是巴黎的一个宫殿,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期路易十六在这里住过,1792年8月巴黎人民曾冲进这里,向路易十六请愿,示威。以后拿破仑一世,路易十八,查理第十都住在这个宫里。查理第十在1820年7月革命中期位逃亡。)。甚至还有妇女和小孩在和战斗者一起作战。他们攻进了宫的大殿和厅堂。一个半大的穷孩子,穿着褴褛的工人罩衫,也在年长的战士中间参加战斗。他身上有好几处受了很重的刺刀伤,因此他倒下了。他倒下的地方恰恰是王位所在的处所。大家就把这位流血的青年抬上了法兰西的王位,用天鹅绒裹好他的伤。他的血染到了那象征皇室的紫色上面。这才是一幅图画呢!这么光辉灿烂的大殿,这些战斗的人群!一面撕碎了的旗帜躺在地上,一面三色旗③(注:这是法国从大革命时期开始采用的国旗。)在刺刀林上面飘扬,而王座上却躺着一个穷苦的孩子;他的光荣的面孔发白,他的双眼望着苍天,他的四肢在死亡中弯曲着,他的胸脯露在外面,他的褴褛的衣服被绣着银百合花的天鹅绒半掩着。
“在这孩子的摇篮旁曾经有人作过一个预言:‘他将死在法兰西的王位上!’母亲的心里曾经做过一个梦,以为他就是第二个拿破仑。
“我的光已经吻过他墓上的烈士花圈。今天晚上呢,当这位老祖母在梦中看到这幅摊在她面前的图画(你可以把它画下来)——法兰西的王位上的一个穷苦的孩子——的时候,我的光吻了她的前额。” -
2012-03-31
[盲眼女伯爵的打字机] - [琅環幽趣]
前天在西城区图书馆借的。很少有书这样:一拿到手里就特别喜欢,大小,薄厚,轻重,封皮和标题的颜色搭配(橄榄绿与橘红),纸张的手感,内页的印刷,都好。是“正好”。就像一钵口味正好不太软也不太硬的热腾腾米饭。一个面孔衣着和音色都让眼睛耳朵非常舒适合宜(注意不是俊美和优美)的歌手,甚至他唱什么歌都不再那么重要,享受他的声音就行了。翻到最后一页,看到这句话:“一只小鸟在她创造的星星下旋转着,那么高,她知道茫茫世界中再也没有其他人可以看见。”这就知道作者跟我是一拨儿的,翻译也算是过得去。于是这本书就安坐在自行车筐子里,跟我回家了。后来,它没辜负我的期待。
这本书真好吃。你不可能每天都遇上基努里维斯那样的美人,比较起来,更惊喜的是在街角超市碰见松山研一。一个小小尤物,读了前面的30页,找到了好几处小金星。开始觉得坐在屋子里有点浪费,阳光真好,可以到下边小广场去看书。下楼买趟菜,发现风太大,遛小孩子的奶奶太多,小孩子又太吵——他们是我的敌人。其实故事不复杂,就像细细清秀的眉眼。但故事真像个童话啊。我爱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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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8
第一个春天的夜晚在操场上 - [乱落江莲]
昨晚九点。出门跑步,他像托塔天王托着宝塔一样托着篮球,最近的学校的操场已经关闭了。遂慢跑穿过校园,到附近另一个学校去。第一个最像春天的夜晚,风和身体都像春天了。风一暖,花朵像被魔术变出来一样,屋里花瓶里插的紫色勿忘我居然也星星点点一片花朵,路旁树上倏地冒出白玉兰来,像空降下来的小伞兵。
昨上午他跟我说,中智法签发来短信了,护照回到了中智那里,但不知道结果,要我赶紧去拿。他紧张得很,我却很悠闲。从五六个装材料装得快爆掉的袋子里找领护照的单子,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他的身份证一下子就找到,我的不见了。他真是慌得很了,连“回家补办吧”这种话都说出来了。我仍然不慌不忙地找,最后告诉他:找到了,我要出门了。这是今年第一次穿裙子出门,黑色厚长裙,拿出来发现皱得像核桃皮,又不慌不忙插上熨斗,把裙子熨平。还站在书架前挑了本小说,托宾的《母与子》,才出了门。他说:简直像一次大考。可我一点也不害怕,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没问题。一点半到东直门法签房间,跟上次来不一样,里间核查材料的姑娘们都下班了(这时才想起这里除了保安全是女人),取出来两个信封,在红绒沙发上坐下,打开,我和薛的护照在里面,中间一页,五彩斑斓的印着:15-4-12至15-5-12。第一个想法是,印了这么一页,到底算是过了还是没过呢?后来又想:如果没过,那帮人犯不上费这么大劲,还把头像扫描上去印得花花绿绿的。咦,要的是4月22到5月2,前后多给了一个星期。两个工作日就签出,似乎是很厉害的事啊....这么想着,一路走出去,给他打电话,心情慢慢开始快活了。他小声说:啊,真幸福。然后说:啊,我要开启购物模式了。他想要鲜艳的T恤。
于是晚饭后出门跑步。也是为了旅行。互相勉励:要努力健身!体力充沛才能好好享受旅程!操场上一盏灯都没有,像落在一只巨大的木盒底部,只能靠教学楼宿舍楼射过来的一点光看东西。就像所有学校操场一样,跑道上有胖墩墩的女孩子,机器人一样矫健的赤膊大哥,手牵着手像要粘在一起的男女朋友,大猩猩一样使劲拍打胸口的老爷爷老奶奶,反正谁也看不见谁,光线太微弱了。打发薛去一边篮球场打篮球。先跑了三圈,非常舒服,发现他居然在后面跟着我跑。他说,四个篮筐两个被人占了,还有一个没筐一个筐是歪的。我说,歪的筐也可以投球呀,我跟你去。于是一起去投篮。我的力气不足,站到三分线上,就几乎是要把整个身体和球一起扔到篮筐上去了。他哈哈大笑。后来玩“防守和进攻”。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分。因为防守的人要紧紧黏着持球的人,而“黏着他”是我的本能。每次我都会一边拼命抢球一边拼命笑,最后放他冲到篮下去投篮。眼巴巴地等他投进了,好冲上去抱着他。运动中的身子冒着热腾腾的烟似的,就像能让胴体趁热融铸到一起。
电影,一时兴趣,看了几个血浆片《人狼大战》《僵尸之地》《活死人之地》《丧尸出笼》《活死人黎明》《撕裂人》即使僵尸片里也有在两幢楼楼顶用纸板和望远镜下棋这样美好的段落啊!还有《我们买了动物园》《誓约》《枕边的男人》。重看了一遍《弱点》。读《黄昏清兵卫》《忆马勒》《江城》(不喜欢这书,唉,真是不喜欢。排版太像盗版书了也)。强迫自己看点有知识的,跟军政啊德先生有关的。我的学问实在太差了。以及一本《镜子里的福尔摩斯》,讲述杰里米·布莱特的故事。虽然也爱本尼迪克康伯巴奇,但杰里米永远是最柯南道尔的阿福,看到他会感觉——世间先有鼻子如鹰隼、眼睛里精光四射藏有整个宇宙的杰里米,然后柯南道尔爵士才照着他写出了自己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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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睡觉时,他刚坐到床边,就忍不住从后面扑上去抱着他后背,连让他躺下都等不及了似的。站在他身后,就要手臂一张搂上去。他坐着,就总想吻他的后颈。几年间每一天,都是这样。他回来的时候,提前去开门,他站在门外的黑暗里,脸是亮的,高高兴兴地说:咦,这不是你吗?
每天小别后的重逢,都像终于偶遇似的惊喜——哪怕只是夜间起床去卫生间这样的“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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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2
国家地理《人体内的旅行》 - [乱落江莲]
国家地理的纪录片《人体内的旅行》,贴一下别人总结的知识点。感触很多~~~
在出生时婴儿身体里会产生大量肾上腺素,比心脏病发病时还多。肾上腺素帮助我们产生第一次呼吸。(世界!我来了!很兴奋地开始旅行吧!)
子宫内温度是38℃。婴儿下丘脑未发育完全,不能调节体温。褐色脂肪能防止热量散失。母乳能帮婴儿抵抗细菌侵袭。(婴儿自带来的第一口粮食,也是无形的盾,保卫小小婴孩,这是千百亿年来人类为存活给自己进化出的宝物。)
在鼻子上部的里面有专门的机体,当吸入空气时,气流会引发微小的化学变化,机体会发出电子信号传入大脑,大脑将信号解释为气味。(前几天跟原野谈到“气味的记忆”。我说,是靠蛋白质记忆吗?他微露哂笑。原来是电子信号。)
声音由耳膜传至听骨再传到耳蜗,三块听骨经人的一生都不会变大,耳蜗上有耳毛,耳毛的数量会随年龄增长而减少,导致听力减弱。顶端耳毛接收低频声音而底端接收高频声音。 (耳毛挂住很多灰尘,就成了耳屎么!)
婴儿视力模糊,不能分辨夜色,晶状体还不能收缩聚焦。视网膜有两种细胞: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它们把光信号转变为电信号。分辨颜色的视锥细胞还在发育中。8个月大的婴儿即可拥有正常视力。(记得卫斯理小说“非人协会”系列有《两生》,宝德教授转世后成了婴儿,说当婴儿是相当痛苦的,看不清也没力气。)
刚出生时我们的眼睛是蓝色的,但虹膜的外壳渐渐开始制造色素,虹膜会改变眼睛的颜色。(婴儿总是闭着眼,其实是不为了让别人看到蓝色的眼睛?其实是在偷偷的变色?)
手、脸和嘴是表皮中感觉神经最丰富的。(但是手的表皮中,感觉神经最丰富的是哪呢?我觉得是手心,指头尖儿其实不如手心。嘴唇啄在手心里的时候,格外地一酥麻,觉得连唇上皱褶都能清楚辨认,那里专门有一束神经直通心口似的,和谐号特快。)胰液可以中和胃酸。大肠中有专门合成酶的细菌,以分解碳水化合物。大肠的主要功能是吸收水分。(大肠像树根一样能吸水,下回喝水,喊他一声:咄,大肠,来饮!)
12个月的孩子已经能爬,会说话。5岁开始记事。(不不不,我坚信一岁多的事情也有记忆。跟母亲和父亲“对暗号”多次,比如:我记得那时咱家的房子和奶奶家离得不远,中间要走一段有杂草的小路,那时我有一个会转的很大的彩色玩具......所有暗号都能对上!)
身体平衡的关键在耳朵内。(这个没印证过,耳朵似乎是身体上很安全一个地方,只有游泳时候耳朵进过水,这个关键是怎么关键法?玄妙。医科生工科生真是掌握宇宙世界奥妙的人。文科生只懂坐着空谈。)
青春期始于下丘脑向大脑释放接吻素,接吻素激发其他激素在全身大量分泌。(当身体想要接吻,就是春天青了的时候了。)
毛发是皮肤的死细胞。(所以秀发之乌黑色泽其实是细胞的尸色?握着长发,实则是攥着一大把干尸,咱们每天还要用膏子清洗这批尸身,争取他们散发好闻气味,爱头发的人其实是恋尸癖)
鼻子里的嗅觉神经能探测出我们闻不到的化学物质——信息素,它们通过汗液拍出发送无味信息,载有遗传健康状况和抵抗疾病能力的信息,大脑探测到这些信息并帮助我们选择有最佳基因的伴侣,所以爱不止是感情而已。(伴侣其实是经过大脑的沉默的、精明的筛选。怨偶如此之多,看来这些信息也不怎样准确,拍发出的电波错码居多。)
多巴胺使我们产生更多的欲望,可卡因的作用原理是阻断多巴胺的载体和传递。(这真有意思,可卡因据说是能让人如入仙境,然而入仙境的路是“无欲”?)
随着性高潮的到来,男女双方的垂体腺都向体内分泌大量催产素,即所谓的“配偶融合激素”,这种激素同样帮助建立新生儿育母亲之间的纽带。我们性交越频繁,催产素分泌的就越多,我们的关系也就越紧密。
卵细胞是人体最大的细胞,精子是人体最小的细胞。(颇有王矮虎大战一丈青、土行孙冲向邓婵玉的感觉。)
孕妇的第一个征兆是每天清晨恶心呕吐,具体机制未明。(孕妇是星球上最神秘的动物之一!)
紫外线破坏胶原蛋白,胶原纤维变细最终断裂,导致皱纹形成,紫外线照射还可能使眼睛的颜色变为黄褐色。(这就是说,长期户外工作者,眼睛就黄了......)
老年时,破骨细胞的破骨速度大于成骨细胞的成骨速度,结果骨纤维上出现了许多空洞,容易发生骨折,女性骨骼脆化发生的速度更快。
心脏的最后一次跳动,往血液里注入了大量内啡肽,它是人体的天然止痛药。(这一条又沉痛又震撼。日夜不休地工作了一辈子,这颗老心脏离去前还要赠送最后的礼物,努力让主人平静逝世。)最后消失的感官功能是听觉。(因此,我想,在已经闭上眼睛的亲人耳边再说最后一句话,他们是能听得到的。)
(是从这里搬来的http://movie.douban.com/review/3499047/) -
2012-03-15
棺材里沾着头发的诗稿 - [乱落江莲]
再读一遍《拉斐尔前派的梦》。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在类似“史”的地方,但瞪大眼睛的段落还是罗塞蒂与西达尔,范妮,詹妮。美好的故事到丽琪死去时就停止了,后面几十年全是悲剧和闹剧,以及像闹剧似的悲剧。10月5日,丽琪的棺木被打开,火光下,她的身体仍然完好(我不相信这一句)。那本诗稿,下棺时罗塞蒂亲手放在她脸庞之侧,如今浸透了消毒药水,沾着一绺金红色的头发。这真是凄艳,诡异又幻灭的一幕。很多年后,他的屋子里仍挂着西达尔的水彩肖像。迦百列葬在距离妻子很远的地方,就像被流放。他头上是风中飒飒作响的荒草,身旁是永远沉沉低语的大海。
罗塞蒂的画,有时让人想到李贺的诗。信仰唯美的人,其实是虚伪的、懦弱的,以及想要逃避的。因为生活绝对不美,真相也不美。唯美不过是唯“伪”罢了。这段时间连文字都不相信了。人生低谷,也就是这样。
中午,他说:你怎么回事,那股小朋友似的劲头没有了,蔫掉了。我:很痛苦啊,我不是编剧的材料,他们逼我,他们硬要我写故事梗概出来。这是最近接的一个活儿,本来说是不署名不给钱,后来导演说这小孩还挺聪明肚子里有点干货,留下来给我写剧本梗概吧。于是留下来,价钱也不敢谈,怯生生说等我写完您看着给罢!策划大笑说,丫头你真可爱。是啊,口口声声不想要钱的人当然一百个可爱,谈钱多狰狞,多铁青脸。
然而不义务劳动我倒怕了。按照导演的口授意图写了一版,策划看了说这个后面的延展性比较弱,你别按导演说的写,写几个其他的故事,说不定他一看就觉得咦挺好。我几乎立即起了鸣金收兵的心思:天哪我根本根本根本没能力架构一整个电影的故事啊,当初没说是要我做这个啊!
后来薛说:你不愿对任何事情负责任。你就是不想负责任嘛。
不不,我可以的。我说,我可以对你负责任,我能对自己能胜任的事情负责任,所以我会对“爱你”这件事情完全地负责任,这是我最有把握的事。
他可能听多了这种话,毫不动容(我扯什么都扯到爱他上面,这样也不大好),说:你好歹多努力一点多用用心吧,多少真正戏文专业的学生削尖脑袋想得到这种机会,你........
这样说,我又觉得十分惭愧了。可是我一半是被裹挟着、身不由己啊。
早上起来,他先去洗漱。我闭着眼,在被子里叉开手,捉住逐渐散掉的他的体温。透过窗帘缝,猜测外面的天气。这样的早晨......用周作人他们的语气说——这样的早晨是好的。或者说,这样的早晨是最好不过的。哈哈哈。他回来时,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旖语:你两只手的姿势像个婴儿。后来中午我又追问,是哪样像婴儿?他模仿一下:两只手合抱着,搁在床单上.......
昨晚凑合着把一年多之前的《眼镜蛇崛起》看掉了,它根本没法抓住我的注意力了!期间吃饭看杂志看网站,暗暗诅咒这电影怎么这么长。明天要到太原去领奖。他问:你心里对奖金的期待是多少?两天一晚,带电脑还是不带,真是个问题。电脑已经跟器官一样,离身就觉得肉体不完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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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4
柯柯施卡&阿尔玛·辛德勒 - [琅環幽趣]
阿尔玛·辛德勒这女人,真是上天降下来给维也纳的魔鬼与天使:奥匈帝国末日的作曲家、剧作家、画家、建筑家全都被她或辉煌或凄丽地渲染过。除出第一任丈夫古斯塔夫·马勒,还另有两个作曲家:杰林斯基、佛朗兹·威弗尔,钢琴家欧斯普·加布里洛维奇,“包豪斯学校”的创始人建筑大师瓦尔特·格罗庇,画家乌斯古斯塔夫·克里姆特(画出金碧辉煌的“吻”的那位),作家弗朗兹魏菲尔,剧作家、Nobel奖获得者盖尔哈特·霍普特曼。她就像是收集天才们的心的女妖。
而柯柯施卡(Oscar Kokoschka)这可怜人!阿尔玛与柯柯施卡的故事里有无比诡异的一幕:两人分手后,那痴情子请慕尼黑工匠赫敏穆斯做了个和阿尔玛一样大小的玩偶,具备一切真正女人的细节。柯施卡与这娃娃形影不离,一起睡觉、吃饭,还带她出去吃饭看戏,并为它画了上百张画像。啊!啊!啊!这当然是疯了!(眼前浮现出瑞恩奥斯林那部《Lars and the Real Girl》的画面)好在后来柯柯施卡终于砍下人偶的头,痴情病愈,最好的是再次结婚,获得名利与家室的双重幸福。

真美少年也。可以想见[风中新娘]那样色彩颤栗纷乱的画儿是这颗脑袋里构思出来的。

这也真是美妇人,面庞那么丰润,蜂腰却盈盈一握。滋养天才们灵感的沃土。这是不是她在冥冥中付出的代价呢?她的三个孩子都死于疾病,4岁的大女儿玛利亚感染白喉,在无麻醉的情况下做了气管切开术,仍然夭折。
“......男人们来了,男人们又都去了。晚年的阿尔玛成了一个胖胖的老太太,住在纽约的公寓里,公寓一边是书房,一边是音乐室,音乐室里有她一个丈夫的交响乐,书室里有她另一个丈夫的书,还有她的情人的画作。画上当然是她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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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4
克里斯蒂娜·罗塞蒂《妖精集市》 - [琅環幽趣]
克里斯蒂娜,但丁·罗塞蒂的妹妹。曾为哥哥的《受胎告知》做模特,从画上来看,真是清秀美人。

《妖精集市》也像她哥哥的一幅画,搀着妖媚香气的童话,诗中出现了她哥哥两位爱人的名字:“丽琪”和“珍妮”,是否巧合呢?
《妖精集市》
在清晨和黄昏
少女听到妖精们的叫卖:
“来买我们果园的果子呀,
来买吧,来买吧:
苹果和温梨呀,
柠檬与香橙啊,
饱满的没被啄过的樱桃哇,
甜瓜和木莓呀,
红润而毛茸茸面腮的桃子呀,
黑黝黝的脑袋样的桑椹啊,
野生的大蔓酸果呀,
山楂呀,悬钩子呀,
菠萝啊,黑莓呀,
杏子啊,草莓呀;——
全都一块儿长熟啦
在夏季里,——
黎明匆匆而过,
美丽黄昏飞逝;
来买吧,来买吧:
我们的葡萄新鲜是刚从藤上摘下,
石榴饱满而又嫩香,
海枣与酸李呀,
珍贵的梨子和青梅子呀,
蜜李与越桔啊,
尝一尝试一试:
茶鹿子和鹅莓子呀,
火一般明亮的伏牛子呀,
无花果会填满你的嘴,
香橼产自南方,
使舌头蜜甜而眼睛明亮;
来买吧,来买吧。”
从黄昏到黄昏
在溪流边的灯心草丛间,
劳拉低垂着她的头倾听,
莉齐蒙住她羞红的脸庞:
蜷缩着相互靠近
在寒凉的天气里,
伴着那紧抱的臂膀和告诫着的嘴唇,
还有那火辣辣刺痛的面颊和指尖。
“躲着点”,劳拉说,
昂起她金色的头:
“我们决不能看到妖精,
我们决不能买他们的鲜果:
谁知道他们靠什么土壤滋养了
他们饥渴的根茎?”
“来买吧”,妖精们招呼着
步履蹒跚走下峡谷。
“噢”,莉齐叫着,“劳拉,劳拉,
你不应该窥看那些妖精。”
莉齐蒙住她的双眼,
遮挡严密以免他们能看见;
劳拉抬起她有光泽的头,
低语着像绵绵流淌的小溪:
“看啊,莉齐,看啊,莉齐,
小人们踩着峡谷下来了。
一个拖曳着一只篮子,
一个背负着一只盘子,
一个使劲拉着一只
有好多磅重的碟子。
葡萄树一定长得多棒
不然谁的葡萄有这么鲜甜;
风儿一定吹得多温暖
吹过那些果树林。”
“不”,莉齐说,“不,不,不;
他们提供的不会使我们喜爱,
他们邪恶的礼物会把我们伤害”。
她插入一根柔嫩的手指
到每一只耳朵,闭上眼飞奔:
好奇的劳拉选择了逗留
惊异于每一位行商的人。
一个有一张猫的脸,
一个拂摆着一根尾巴,
一个迈着老鼠的步伐,
一个爬动着像只蜗牛,
一个像头袋熊毛乎乎而呆钝地逡巡,
一个像只蜜獾急匆匆慌慌张张地打着滚。
她听到一种声音像鸽子叫
咕咕地一齐响起:
他们听上去和蔼而又充满着爱意
在这舒适的天气里。劳拉伸长她闪着幽光的脖颈,
像一只向前猛冲的天鹅,
像急流中的一朵百合,
像月下的一根白杨树枝,
像发射中的一艘飞船
当它最后的束缚被解除。
朝向生满苔藓的峡谷上方
妖精们回转身来相互聚拢,
伴着他们刺耳的叫卖,
“来买呀,来买呀”。
当他们来到劳拉所在的地方
他们树桩般站立在苔藓上,
互相睨视着,
把可疑的同伙视为兄弟;
互相示意着,
把狡猾的同伙视为兄弟。
一个放下他的篮子,
一个露出他的盘子;
一个开始编织一顶花冠
用卷须、树叶和粗糙的褐色坚果
(任何集镇上人们都不会这样售卖);
一个举起金色的重担
把碟子和水果呈献给她:
“来买吧,来买吧”,还是他们的叫卖。
劳拉眼睛瞪大但没有动摇,
无限渴望却没有钱买:
拂动着尾巴的商人邀她品尝
语调悦耳似蜜糖,
那有猫脸的喉咙咕噜咕噜响,
那迈着鼠步的说了个
欢迎的词,而那蜗牛般爬着的仿佛听见了似的;
一个鹦鹉般的声音快活地
叫着“可爱的精灵”或是“漂亮的坡利1”;——
一个打着唿哨像只鸟。
而爱吃甜食的劳拉急促地说:
“好人们啊,我一个硬币也没有;
要是拿取就等于是偷:
我的钱包里没有一块铜板,
也没有一枚银钱,
而我所有的金子都在那荆豆上
摇晃在微风的天气里
在腐烂的石南上面。”
“你有许多金子在你的头上,”
他们齐声回答:
“用一缕金发向我们购买吧”。
她剪下一绺珍贵的金发,
她滴落了一点比珍珠还稀有的泪水,
然后吮吸起他们又嫩又红的果球:
比那硬干酪中的蜜更鲜甜,
比那喜宴上的葡萄酒更浓烈,
那涌流的汁液比涌流的水更清澈;
她以前从未尝过,
又怎会有享用的限度?
她吸呀吮呀吃呀吞下那更多的
从未知的果园中结出的水果;
她一直吮吸到她的嘴唇疼痛;
然后抛下空空的果壳
却将一枚果核收藏,
而她已分不清夜晚还是白昼
当她独自回转家中。
莉齐在大门口遇到了她,
充满了明智的责备:
“亲爱的,你不该耽搁这么久,
薄暮微光无益于处女;
不该在峡谷闲逛
那是妖精出没的地方。
难道你不记得珍妮了?
她怎样地在月光下碰见他们,
拿取他们可供选择的很多礼物,
吃了他们的果子戴上他们的花
那是从荫蔽处采来
在那里夏天不论何时都是丰熟的。
可要是在正午时分
她就衰弱又憔悴;
日日夜夜地把他们寻觅,
却不再能找到而她也消瘦又衰老;
接着第一场大雪来临,
这种日子没有什么青草能生长
就在那儿她倒下死去:
一年前我在那儿种上了雏菊
但却从未开花。
你不该这样游荡耽搁”。
“嘘,别响”,劳拉说;
“嘘,别响,我的姐姐:
我吃啊吃了个满饱,
而我的嘴巴却还在渴望;
明天晚上我要
买更多更多”:于是她吻了她:
“真是非常遗憾;
明天我会带些李子给你
是新鲜的刚从原枝上摘下,
樱桃也值得品尝;
你想象不出什么样的无花果
而我的牙齿碰见了它们,
冰凉的甜瓜
堆满一只金色的碟子
巨大得让我无法托举,
还有那长满茸毛的桃子,
透明的葡萄一粒籽也没有:
实在是香啊恰同蜂蜜酒一样
不管它们在哪里生长,它们啜饮纯净的波浪
与岸滨的百合一起,
而它们的汁液如同蜜糖。”金色的头依着金色的头,
像两只鸽子偎在同一个窝
收拢了各自的翅膀,
她们躺在她们帘幕遮挡的床上:
像两朵花开在一个梗上,
像两片新落下的雪花,
像两棵象牙般的嫩枝
顶端金黄如威风凛凛的君王。
月亮和星星凝视着她们,
风儿为她们唱起摇篮曲,
笨拙的猫头鹰克制了飞翔,
没有一只蝙蝠拍打着飞前飞后
围绕她们的休憩:
脸颊对着脸颊胸脯对着胸脯
相拥在同一个窝巢。
清晨一大早,
当第一只公鸡啼叫了他的预告,
如蜜蜂般灵巧,愉快而繁忙,
劳拉与莉齐起了床:
取来了蜂蜜,挤了牛奶,
给房子通风并整理了房间,
用最洁白的麦粉捏做了烤饼,
烤饼为讲究口味的人所食,
接下去拌制了黄油,搅打出奶油,
喂过她们的家禽后,坐下缝补;
像淑静的少女应该的那样谈着话:
莉齐有着坦率的胸怀,
劳拉沉浸在恍惚的梦中,
一个满心欢喜,一个精神不振;
一个单单因为天空晴朗的愉悦而小鸟般欢唱,
一个却把黑夜盼望。
好容易迟缓的傍晚来临:
她们带着水罐去了芦苇丛生的溪边;
莉齐看上去非常宁静,
劳拉却像支跳荡的火焰。
她们从溪流的深处汲取了汩汩的流水;
莉齐采摘了紫红色和亮金色的鸢尾花,
然后回转身向着家的方向说道:“晚霞淹没了
那些最远最高的岩崖;
来吧,劳拉,再没有一个少女逗留,
也没有任性的松鼠摇摆着走,
走兽和飞鸟会很快地睡熟。”
可是劳拉仍旧在灯心草丛间闲逛
而且说这个斜坡太陡了。
她又说这时候还早着,
露水没有洒下,风儿也不寒冷:
她始终倾听着,却没听到
往常的叫卖声,
“来买吧,来买吧”,
那带着重复韵律的
蜜糖诱饵般的词语:
无论她怎样观望
一次也看不出哪怕一个妖精
在奔着,跑着,翻滚着,跛行着;
更不用说成批的妖精
往常曾经慢吞吞地走在峡谷中,
一群群或单个的,
生机勃勃的水果商们。
直到莉齐催促,“噢劳拉,来吧;
我听见叫卖声但我不敢瞧:
你不该在这个溪边逗留过久;
来跟我回家吧。
星星升起了,月儿弯起她的弓,
每只萤火虫都闪着她的火花,
让我们赶在夜色全黑之前回家吧:
因为乌云可能会聚集
即便这是夏季,
也会扑灭光亮而把我们淋湿;
而如果我们迷了路可怎么办?”
劳拉转回身冰冷得像石头
发现她的姐姐能独自听到叫喊声,
那妖精的叫卖,
“来买我们的水果啊,来买吧。”
难道她不再能买到如此美味的水果了吗?
难道她不再能发现如此丰饶的牧场,
而变得聋啦还是瞎啦?
她生命的树自根部枯萎:
她内心的剧痛使她说不出一个字;
只是凝望着昏暗,却丝毫也看不清,
疲惫着回到家,她罐中的水洒漏了一路;
就这样爬上床,躺下,
沉默着直到莉齐睡熟;
尔后她在急切的渴望中坐起,
又为她受挫的愿望而咬牙切齿,垂泪悲叹
仿佛她的心儿就要破碎一般。
一天接一天,一夜接一夜,
劳拉徒然地守望
在极度痛苦的愁闷沉默中。
她再没听到那妖精的叫卖声:
“来买吧,来买吧”;——
她再没探察到妖精们
沿着峡谷兜售水果的身影:
但当正午渐渐明亮
她的头发变得稀疏而灰暗;
她消瘦了,仿佛那皎洁的满月迅速地
凋枯并燃尽了
她的光辉。一天她记起了她的果核
她把它种在了一堵朝南的墙边;
以泪水洒湿它,希望它生根,
盼望一株渐长的嫩苗,
但是什么也没长出;
它从未见过阳光,
它也从未感到过泪滴流淌:
虽然双眼凹陷而嘴巴也褪了色
她仍梦想着甜瓜,就像一个旅行者看到
干燥的沙漠里的虚假波浪
有着枝叶茂密的树冠的浓荫,
于是在风沙中灼烧着饥渴者的喉咙。
她不再打扫屋子,
不再给鸡鸭或母牛喂食,
不再收取蜂蜜,制作小麦烤饼,
也不再从那条小溪中汲水:
只是懒洋洋地坐在烟囱后的角落
而且什么也不想吃。
温柔的莉齐不忍心
看着她妹妹陷入溃疡似的忧烦
而不去分担。
她从夜晚到早上
都听见了妖精的叫卖:
“来买我们果园的水果啊,
来买吧,来买吧”:——
在小溪边,在峡谷旁,
她听到妖精们的脚步声,
那说话和吵闹声,
可怜的劳拉却听不到;
她多想买来水果安慰她,
却害怕付出的代价太大。
她想起坟墓里的珍妮,
本应成为新娘;
但那为着新娘们所希望的幸福的人
却虚弱死亡
在她快乐的青春时期,
在冬季最初的日子里,
蒙盖上第一场白霜,
承受了清冷冬日里的第一场降雪。
直到劳拉日渐衰弱
似乎就将叩击死亡的大门:
莉齐才不再估量结果
是好还是糟;
只把一便士的银币装进钱包,
吻过劳拉,穿过荆豆丛生的石南荒野
在薄暮时分,立定在溪流边:
于是第一次在她的人生中
开始了倾听和观看。每一个妖精都笑了
当他们窥探到她的出现:
朝着她蹒跚地走来,
飞舞着、奔跑着、跳跃着,
气喘吁吁,
咕咕地啼着,啪啪地拍掌,得意欢呼,
咯咯嘎嘎地叫着,
做着怪相,扮着鬼脸,
充满装腔作势的作派,
拉长着歪斜的面孔,
故作正经地愁眉苦脸,
像猫的和像老鼠的,
蜜獾和袋熊样的,
慢得像蜗牛的都急急忙忙,
鹦鹉般发声的和吹哨的,
手忙脚乱,慌慌张张,
喋喋不休像喜鹊,
拍翅振翼如飞鸽,
滑来滑去似游鱼,——
拥抱着她并亲吻着她,
紧搂着她还安抚着她,
展开他们的碟子,
驮篮,和盘子:
“瞧一瞧我们的苹果吧
有黄褐色和赤褐色的,
敲一敲我们的樱桃吧,
咬一咬我们的桃子吧,
香橼与海枣呀,
葡萄呀都是免费的,
梨子红红沐恩于
温暖的阳光,
李子挂在它们的枝桠;
采摘它们并吃掉它们吧,
石榴石榴,无花果。”
“好人们啊”,莉齐说道,
心中念想着珍妮:
“给我越多越好”:——
展开她的围裙,
扔给他们她的银币。
“好啊,和我们坐在一块儿吧,
赏光和我们一起吃吧,”
他们龇牙咧嘴地回答:
“我们的筵席才刚刚开始。
夜还早着,
温暖的露珠儿闪亮,
不眠的星光灿烂。
像这样的水果
无人能够领受;
他们的花朵有一半会飞掉,
他们的露珠有一半会干枯,
他们的滋味有一半会溜走。
坐下来和我们一起享用吧,
成为我们欢迎的佳客吧,
为你喝彩并同我们一道歇息吧。”——
“谢谢你们,”莉齐说:“可是有人
在家孤单地等着我:
所以不必进一步地深谈,
要是你们不想卖给我一些
你们的水果虽然你们有着许许多多,
就请归还我的银币便士
我曾扔给你们作为报酬。”——
他们开始抓挠着他们的脑袋,
不再摇尾、咕噜咕噜叫,
但显然表示异议,
咕哝着又咆哮着。
一个说她傲慢,
脾气坏,粗野;
他们的声调渐渐地增大,
他们的模样变得邪恶。
摇动着他们的尾巴
他们踩踏着并推搡着她,
拉挤着又冲撞着她,
用他们的爪子抓扯着,
嗷嗷吠着,喵喵叫着,嘶嘘着,嘲弄着,
撕破她的外衣弄脏她的长袜,
连根拉断她的头发,
踩跺着她纤嫩的双足,
捉住她的手并塞挤他们的水果
到她的嘴里硬想让她吃。
苍白而高贵的莉齐站立着,
像急流中的一朵百合,——
像一块蓝色纹理的礁岩
被那潮浪喧嚣地冲击,
像一盏灯标被孤独遗弃
在一片灰白色轰响的大海,
升举着一支金色的火焰,——
像一棵以果实为冕的橘树
带着蜜甜的花朵却显得苍白,
因黄蜂和蜜蜂的纠缠而疼痛,——
像一座庄重处女般的城镇
以镀金的穹隆和塔尖装饰屋顶
却被一支舰队紧密围攻
疯狂地要把她的旗帜拉下。
一个人可以将一匹马拉下河,
二十个人却不能叫它饮水。
尽管妖精们捉住她又殴打她,
哄骗又争夺她,
威吓又哀求她,
抓涂她,挤捏她使她黑得像墨汁,
踢打她并敲击她,
虐待她而嘲弄她,
莉齐也没吐出一个字;
也决不会将嘴唇开启,
以免他们将水果满口塞进:
但心中暗喜她觉得点点滴滴的
果液糖浆般涂满了她整个脸,
并留存在她下巴的浅窝中,
还在她脖子上流成了纹路抖颤着像凝乳一般。
最终那些邪恶的家伙
因她的抵制而疲惫不堪
扔回她的银币,踢翻他们的果子
沿着他们走过的随便哪一条路,
没有弃下根茎或果核或嫩枝;
一些翻腾着钻入地下,
一些潜入了溪流
带着波纹和涟漪,
一些从大风中掠过而没有一丝声息,
一些在远处消逝不见。在伤心,疼痛,震颤中,
莉齐踏上她的路途;
不知道是黑夜还是白天;
在斜坡上跳跃,飞快地穿过荆豆丛,
挤过灌木林和树木茂密的幽谷,
一边听见她的银币轻轻晃动
弹跳在她的钱包,
它的弹跳对她的耳朵就是音乐。
她跑啊跑啊
仿佛她害怕一些个妖精
尾随她带着嘲笑或咒骂
或其它更糟:
但没有一个妖精紧随在后,
她也没有被恐惧刺伤;
这种心情使她脚下生风
那催促她回家的匆忙简直使她上气不接下气
而她内心欢笑。
她喊叫着“劳拉,”跑进花园,
“你想念我吗?
快过来吻我吧。
别在意我的伤痕,
拥抱我,亲吻我,吮吸我
为你从妖精的水果中挤出的汁液,
妖精的果肉和果露吧。
吃进我,喝下我,爱我吧;
劳拉,多多了解我吧:
为了你我已勇敢地到过峡谷
而且同妖精商人们打过了交道。”
劳拉从她的椅子上惊跳而起,
她在空中挥动的手臂,
攫住了她的头发:
“莉齐,莉齐,你已经尝过
因我的缘故而遭禁的果子了吗?
难道你的光芒会像我一样被掩藏,
你年轻的生命会像我一样遭浪费,
在我破坏之后被破坏
并在我毁灭之后遭毁灭,
而变得饥渴、烦恼、受妖精困扰吗?”——
她抱住她的姐姐,
亲着吻着吮啜着她:
泪水再一次
滋润了她皱缩的眼睛,
滴落而下像长久
酷热干旱后的雨水;
颤抖着带着发冷的恐惧,和痛苦,
用她那饥饿的嘴吻了又吻。
她的双唇开始灼痛,
那汁液对她的舌头就是苦艾,
她厌恶这欢宴:
翻腾着好像有人控制着使她跳跃并歌唱,
扯碎了她所有的衣裙,并绞着
她的双手沉浸在哀伤的慌乱中,
一面捶打着她的胸膛。
她的头发飘散着像火炬
被一个全速奔跑的赛跑者举着,
或像战斗中的马儿的鬃毛,
或像一位天使逆着光芒
径直飞向太阳,
或像一个牢笼里的生命重获自由,
或像行进中的军队里一面飞舞的旗帜。
迅疾的火焰曼延过她的血管,叩击她的心灵,
遇到在那里郁积闷燃的火星
于是压服了它较小的火焰;
她吞咽下叫不出名字的苦味:
呀!蠢啊,挑选如此
消磨灵魂的烦忧!
感官迷失于这致命的挣扎:
如同一个了望塔在
一场地震毁掉的市镇里,
如同一根为雷电击伤的桅杆,
如同一棵被风连根拔起的树
乱旋着,
如同顶端起泡的巨浪
倒栽葱般地跌入大海,
她最后倒下;
快乐过去而烦恼也过去,
是死去了还是活着?
从死亡里活过来。
那个长夜莉齐在她身旁看护她,
计数着她的脉搏衰弱的跳动,
探摸着她的呼吸,
为她的双唇捧上水,并清凉她的脸
用眼泪和扇形的叶片:
但当第一批鸟儿啁啾于它们的房檐,
而赶早的收割者沉重地走向
金色庄稼所在的地方,
而被露水打湿的草
弯腰鞠躬当那晨风如此轻快地穿越而过,
而崭新的幼芽有着全新的日子
在小河中开放着杯子般的百合花,
劳拉醒来仿佛自一个梦中,
以她旧有的天真无邪的方式大笑,
拥抱了莉齐但并没有两次三番;
她的闪着微光的头发没有一丝灰白,
她的呼吸甜蜜如五月
而光芒跳荡在她的双眼。
一天天,一周周,一月月,一年年
后来,当她们都成了妻子
有了她们自己的孩子;
她们作母亲的心灵被恐惧包围,
她们的生命专著于温柔的生活;
劳拉会叫来小孩子们
并告诉他们她早年的青春,
那些快乐日子逝去已久
而不再复返的时期:
她会谈到那闹鬼的峡谷,
邪恶的,离奇的水果商人们,
他们的果子对于喉咙像蜂蜜
可对于血液却是毒药;
她会告诉他们她的姐姐怎样坚持着
为了她的利益冒着死亡的危险,
而赢得火焰的解毒剂:
然后她把手掌伸给小小的手掌
她会嘱咐他们要互相信赖,
“因为没有一个朋友能像一位姐姐
在平静的或狂暴的气候里;
为一个人在沉闷单调的道路上鼓劲,
劝服一个人当她误入歧途,
鼓舞一个人当她蹒跚欲坠,
激励一个人当她忍耐坚持。”徐志摩曾译克里斯蒂娜的诗:
Song
When I am dead,my dearest,
Sing no sad songs for me;
Plant thou no roses at my head,
Nor shady cypress tree:
Be the green grass above me
With showers and dewdrops wet,
And if thou wilt, remember,
And if thou wilt, forget.
I shall not see the shadows,
I shall not feel the rain;
I shall not hear the nightingale
Sing on, as if in pain:
And dreaming through the twilight
That doth not rise nor set,
Haply I may remember,
And haply may forget.
歌
译/徐志摩
当我死去的时候,亲爱的
你别为我唱悲伤的歌;
我坟上不必安插蔷薇
也无需浓荫的柏树
让盖着我的青青的草
淋着雨,也沾着露珠
假如你愿意,请记着我
要是你甘心,忘了我
我再见不到地面的青荫
觉不到雨露的甜蜜
我再听不到夜莺的歌喉
在黑夜里倾吐悲啼
在悠久的坟墓中迷惘
阳光不升起也不消翳
我也许,也许我还记得你
我也许,也许把你忘记我觉得徐志摩把《歌》的最后一句化成了他自己《偶然》中的末句:“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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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2
就要成为没有姥姥的孩子了 - [双城遗事]
姥姥正在死去,一点一点的。上午妈打电话说,把户口本快递过来吧,打电话问了殡仪馆,说是要有户口本和居委会的证明信才行。我说好的。起身去厨房,白菜、土豆、洋葱一样一样从冰箱和柜子里拿出来,又回屋去拿出迷你音箱,打开放音乐。在白菜面前站了一会儿,给薛打电话,说,你看有多古怪,一星期之后咱要去办签证一定要用户口本,咱们居然要跟姥姥抢户口本,你说她能不能早点用完让咱们用?。。。然后手撑着桌子停不下来地哈哈大笑。
还是要做饭,红烧肉末茄子,土豆洋葱鸡蛋。是他最喜欢的两道菜。姥姥正在死去,我仍平静地做菜,竭力让它味道更好,想着签证和游玩,食欲旺盛,没有悲痛,加倍感觉到生命的欢乐这么顽固、强大。昨天和他到操场打球。我来防守,他练运球过人。我也投篮,多数是打板,好歹进了一个。操场上蒸腾着少年的声音,还有年轻爸妈带着小孩子散步。硕大一颗夕阳在篮筐上沿闪闪发光,投篮时得眯着眼。又去跑了两圈,浑身是汗。晚上他夸奖我,柔韧性变好了,比以前灵活多了。我说,你真能感觉到?他说,当然,对手变强了当然能感觉到啊。今天浑身上下尖叫似的疼,仍觉得痛快。下午又给妈妈打电话。她说,这几天姥姥已经不再吃喝了,大半天都安安静静地睡着,下午的时候会醒来说两句话。我即将成为没有姥姥的孩子。居然还想着周五要到太原去领一个散文奖——这样是不是能逃开葬礼?我甚至不想参加葬礼。在火葬场的那时最痛苦的,等在外面,等着亲人在巨大炉子里融化成一盒子灰。我会哭倒在地爬不起来。
中午午睡的时候,我久久抚摸他的身体,鲜嫩、坚实、颀长、美丽。把被子掀高,午后天光透过粉红的被子,暖融融的粉红色落在两具年轻的、好看的身体上,没法想象几十年后它们皱缩丑陋的模样。与我有着四分之一相同血缘的、使用了93年的身体,正在另一个城市的床上安静地等待最后一刻的来临。我说:我会跟你一起进那大炉子里去,咱们俩一起。我怕热,你要陪着我。
我即将成为没有姥姥的孩子了。这一天终于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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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兴致勃勃地表示,希望我把他的名字写进某个小说或剧本里。这是薛说的,在与这个小个子男人共进晚餐之后。此人叫[时远方]。确实是个有趣的名字。有时去远方。他善于长跑,热爱此项运动多年,去年北京市5公里马拉松比赛,他参赛了,还参加过铁人三项比赛。他说,五月有个20公里长跑比赛,他也要参加,据说要从凌晨四点半起跑,跑13个小时。他听说我喜欢游泳薛喜欢篮球,热情邀请我们加入他们长跑队。他也爱游泳,我遂跟他交流潜伏在水底的快感:觉得那个空间只属于自己——对没错!好像远离了整个世界——对没错!憋一口气在水底冲出大半个泳道最爽了——没错没错!不过没舍得买太好的泳镜,游两个来回就得拉开控控水——对对对没错没错......
偌大的设计室,东面有一台电脑一直在放烂大街的音乐,某台电脑一直大声地在放乱七八糟的音乐和歌曲,一会儿是《盛夏的果实》一会儿是戴佩妮一会儿是《读者》似的糖水纯音乐一会儿是假模假式的塑料古风。我在薛的工作室陪他加班,他下去打球了,我读耶茨的《年轻的心在哭泣》,被那音乐吵得坐不住。装作不经意路过,肇事电脑前居然是空的,没人!再过了半小时,我偷偷猫着腰过去,晃晃鼠标,让那个电脑屏幕亮起来,发现上面显示的播放器是——豆瓣电台。我把那个小窗口关掉,得意非凡地猫着腰跑回来,跟薛邀功。他没表情地告诉我,那台电脑属于他们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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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1
似雨落在江心也,哪稀罕你这一点 - [乱落江莲]
再看了一遍《伊莎贝尔》。我爱这故事。它顺畅得就像唱针在唱片密密的圆纹里滑动下去。带有妖气的奇特,又丝丝入扣得让人信服。不肯认输给时光的妇人就像《谢利》中的NongNong,艳光永在的老女妖,下半身已经陷进泥潭里,仍瞪大眼睛向着人间张开手臂。这小说要是有电影就好了。米歇尔菲佛正好可以演伊莎贝尔。
因心情不够好,读冯梦龙辑的明朝黄色歌曲,《时调集》,百看不厌。女子们口口声声“我的乖亲”。冯的批注更好玩,如某姑娘一枕华胥,梦见情人,于梦中欢好,醒后惆怅,冯曰:何不再睡。某姑娘想给情人做件秋衫寄去,苦于不知爱郎近日肥瘠,冯曰:不知肥瘦,何不做两件。[似雨落在江心也,哪稀罕你这一点],最喜欢这句。只怕真是刀子嘴豆腐心的姑娘跟情人斗嘴时冒出的警句。
念书时记得老师对葛兆光评论不佳,又有说法说葛兆光只靠一本XX打天下。但看完葛的《思想史研究》,觉得很棒嘛,他眼界很宽呀,其实学识、眼界应该排在学问前面。
昨天一下午翻译N多份材料。太痛苦了。睡觉的时候,一闭眼,念头全是:剧本还没写完,答应谁谁的稿子还没写.....惟将终夜长开眼,来报拖稿NN回。
中午躺在床上的时候,想到一个好玩儿的故事,关于一对总也无法做爱的男人和女人,他们其实很恩爱身体也很好,可惜总有一些无法搁置的事不断地打断,总也无法顺利进行,午饭吃了腊八蒜和韭菜饺子、例假、相当重要的使馆来的电话、相当重要的快递、口腔溃疡、例假、眼屎和口气、憋了尿、空调坏掉了.......薛大笑,问,那么最后干了没?我一边笑一边在他怀里滚啊滚,最后干成了呀,在火车的厕所里,但被乘警逮住了,乘警纳闷地问为什么不在家干?他们痛苦地说:大哥,在家愣是干不成啊!前几天看海伦娜的电影《与女人们的对话》,开头就是类似情景,一个婚礼上,憔悴的第七伴娘总想找个地方抽烟,总有侍者或客人忽然冒出来搅局,她就一手夹着烟一手拿着打火机,不断窘迫地道歉、走开。
第一次做媒。妈妈楼上的阿姨家,要介绍给薛的研究生同学。后来妈又后悔了,说后来才了解到那姑娘是宠骄横了的,每天上下班由母亲开车接送。我说:一物降一物,说不定那男生专治公主病、小姐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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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下跳进游泳池里的时候最舒服,完全被水裹住。身子往前一倒,没头没脑整个钻进去了,头皮一麻,每根头发都激动又恐惧地叫一声。放直身体,在池岸上蹬一脚。岸倏地远了。水流从肩膀、腰间簌簌划过,两手伸在前面,悬住不动,仍像是在空气里:“水空气”。在水里挥动手臂、踢腿的时候,能清楚感到肌肉一根接一根地在皮肤下面波动起来,从大腿传到小腿。寒冬时节的游泳馆,下午三点,整个池子只有我一个人。救生员看了我一阵,觉得此人没有溺水危险,于是也不见了。游了四五圈之后,试着换自由式,很快地游了一个道就抽筋,再换仰式,游一个道又抽筋。狠心用抽筋僵硬的脚再游一个来回,你不是没用吗,那就再继续折磨你。抱着塑料浮线停在池子中间时,喘气声有轻微的回音。撩水,水滴落在池面上的声音,特别清楚。肚皮被水压得扁扁的。池水几乎不晃动,像一块巨大的液体水晶。
到快结束的时候,两个肚子圆滚滚的小男孩大声嬉闹着冲进来,把自己像炮弹一样投进水里,用力拍水,回音使嘈杂更嘈杂。我便爬上来走了。从水里上岸,身子一下觉得沉甸甸的,四肢都懒洋洋的举不动。一瞬间真沮丧,怎么还要回来呢,怎么还没变成海星、海胆和小丑鱼?
出了泳池,洗好了澡,光着腿在更衣室镜子前用吹风机吹头发。头发长了之后不容易干。有个赤裸的胖妇出来了,她方才可能在另一处做桑拿,没进游泳池,也袒露着大肚腩在镜台前梳头。乳房垒在层叠肚皮上像一摞轮胎。胖妇人看我一眼,又看一眼。我慢慢晃动手里吹风机,头发像美杜莎一样飞向七八个方向,忽然有了点儿优越感,没有衣服的遮盖,你的身子比我寒酸,赫赫。后来,胖妇徐徐穿上名贵黑丝绒套装和高跟鞋,我徐徐穿上动物园买来的便宜运动裤毛毛靴。出门,胖妇径往地下停车场,我则开动我的自行车去。
写完那个小说,发现对写别的文章完全提不起兴趣,一直停在那个情绪里,可能写得太赶了。昨天游泳后,今天手臂居然没疼,只是腰背疼。买到一件非常称心的蓝色竖条衬衣,去游泳的时候第一次穿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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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与鲁,没见过面,常在中间拉线的是冯雪峰。冯既是鲁迅相当器重的学生,也有一个身份是dang和鲁迅的连络人。他见到毛后告诉他,鲁迅读过毛的诗词,评论说他有“山大王”气概。毛非常开心,因为他自己一直以“山大王”自居,他在上井冈山之前的演讲中就表示要做“山大王”。某天晚上,毛再次约见冯雪峰,说:“今晚约法三章:一不谈红米南瓜,二不说地主恶霸,我们不谈别的,只谈鲁迅。”冯雪峰说临时中央有人主张请鲁迅到苏区来。毛问:谁主张的?冯雪峰说:不是正式主张,只是随便说说。毛叹息:这些人真是一点也不了解鲁迅。
1936年4月,鲁迅买了火腿,托冯雪峰捎给毛和周。许广平的回忆录手稿本中说:“曾盛传一个故事:鲁迅托人带两只火腿到延安给各位领袖。那火腿是带去了。听说到了西安,再也不能通过了,只好在西安的同志代表食了,但一剖割开来,里面却还有书信……”后有《鲁迅回忆录正误》,考证结果:一、鲁迅送往陕北的火腿是一只而不是两只;二、火腿没有送到陕北的原因,是因为火腿好吃,被西安人员留下来吃掉了;三、火腿夹带书信是莫须有的。
1936年11月,鲁迅去世后,李济回忆:鲁迅曾对冯雪峰说,将来你们胜利后,我要第一个逃跑,因为你们第一个要杀我。1934年4月30号,他在给曹聚仁的一封信里面说:如果有天旧社会崩溃,我将有一天要穿着红背心在上海扫马路。他的遗书中学课本里也有:我死了就赶快烧掉、忘掉我。他大概预见到死后可能被利用、被歪曲,他只想让自己死了就完结。悲剧在于:他伟大得过了头,必须永生,由不得他自己。毛紧紧抓住鲁迅,在他身上做文章,把他变成他生前最讨厌的一类人。这便要通过历史重述,建立鲁迅和dang以及毛的关系——冯雪峰发表了回忆鲁迅的回忆录,绘声绘色地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我和鲁迅谈到dang和毛主席,鲁迅面向窗子,抚著胸口,淡淡的说:我想,我作为一个小兵,还是胜任的。
这样的话从冯雪峰口里说出来说服力还不够。因此悲剧继续发生。1959年,许广平出版鲁迅回忆录(周海婴:那是一件为了“献礼”而“遵命”的苦差事,书中内容有悖作者原意),她说:鲁迅在上海时期的工作是在党的具体领导下进行的;又说,毛是鲁迅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鲁迅是毛的小兵;并极力强调鲁迅一贯热爱dang,无限崇拜毛,“我记得很清楚,1936年夏季,鲁迅听到毛主席关于建立抗日统一战线的主张,立即倾心悦服,完全接受了毛主席的伟大指示。他感到中国有了这样一个伟大的领袖,就没有不可克服的困难。”、“特别值得提出的是,鲁迅生前虽然没有能够见到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但是他对毛主席的英明领导,是热情拥护、心悦诚服的。”
成为伟人的爱人,诚是一件壮举;然而要当好伟大人物的未亡人,则是另一件伟大的功绩。揣测乖姑、小刺猬、小莲蓬写下这些文字说这些话时的处境与心境,觉得残忍可怕。她违心置殁者于他所最痛恨的境地。那人不再是小白象,他注定被别有用心者夺去。
在假象背后,鲁迅似乎倒有另外一个知音:最高领袖。1957年3月10日,毛接见新闻出版界代表时谈道:“鲁迅的文章就不太软,但也不太硬,不难看。有人问,鲁迅现在活着会怎么样?我看鲁迅活着,他敢写也不敢写。在不正常的空气下面,他也会不写的,但是更多的可能是会写。现在有些作家不敢写,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我们没有为他们创造敢写的环境,他们怕挨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他们本身唯物论没有学通。是彻底的唯物论者就敢写。鲁迅的时代,挨整就是坐班房和杀头,但是鲁迅也不怕。”1966年7月8日,毛在武汉致信江青:“我历来不相信,我那几本小书,有那样大的神通。违心地同意别人,在我一生还是第一次。叫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吧。晋朝人阮籍反对刘邦,他从洛阳走到成皋,叹道: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鲁迅也曾对于他的杂文说过同样的话,我跟鲁迅的心是相通的。我喜欢他那样坦率。他说,解剖自己,往往严于解剖别人。在跌了几跤之后,我亦往往如此……” -
2011-12-29
忘掉她,像一朵忘掉的花! - [琅環幽趣]
闻一多给女儿写的悼亡诗《忘掉她,像一朵忘掉的花》,其实是抄袭美国女诗人 Sara Teadale,哼。
闻一多: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那朝霞在花瓣上,
那花心的一缕香,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象春风里一出梦,
象梦里的一声钟,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听蟋蟀唱得多好,
看墓草长得多高,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她已经忘记了你,
她什么都记不起,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年华那朋友真好,
她明天就教你老,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如果是有人要问,
就说没有那个人,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象春风里一出梦,
象梦里的一声钟,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Let It Be Forgotten 忘掉它
Sara Teadale 译:余光中
Let it be forgetton, as a flower is forgotten, 忘掉它,象忘掉一朵花,
Forgotten as a fire that once was sing gold. 象忘掉炼过黄金的火焰。
Let it be forgotten for ever and ever, 忘掉它,永远永远,时间是良友。
Time is a kind friend, he will make us old. 他会使我们变成老年。
If anyone asks, say it was forgotten, 如果有人问起,就说已忘记。
Long and long ago 在很早很早的往昔,
As a flower, as a fire, as a hushed footfall 象花,象火,象无声的脚印
In a long forgotten snow. 在早被遗忘的雪里。
记得大概十岁在一本蓝皮子诗选里读到闻一多那首,觉得是他最好的一篇,美得像掉在雨水里溅了泥的一朵串茉莉。如今才知不算他的本事。还有“年华那朋友真好,他明天就教你老”、“如果是有人要问,就说没有那个人”,也都是Sara的句子。好在“春风里一出梦,梦里的一声钟”这第二好的句子还是闻一多自己的。循环往复的句式就像痛苦的父亲反反复复失心疯似的念叨,想要强迫自己“忘掉她”,惨痛之情胜于原诗。
一场久已忘掉的雪。 这意象也真好,跟一朵花相比都不知道哪个更好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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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4
“有一桩心腹事不敢明言” - [双城遗事]
听杨家将系统的戏《坐宫》,把杨延辉一句唱词随手当做签名:非是我这几日愁眉不展,有一桩心腹事不敢明言。他问:你有什么心腹事啊?我说:我想做变性手术变成男人,跟你搅基。
书:前天P赠送一本伊莎贝尔阿连德《感官回忆录》。今天送达8本三联新知文库的书,《逼近的瘟疫》、《血液的故事》、《疾病世界地图》等。作为结婚礼物买的绘本《小小恋人》、《灰袍奶奶和草莓窃贼》、《三只猪》也到了,原先以为《三只猪》是立体书,拆开才发现根本不是,申请退货,再追加一本桑贝的《一点法国》。
《大师之死》《无心应战》《小说中的小说》《西洋美术史》《水银幻境》《阿玛利亚别墅》,书架上的新书几乎同步进行,全都看到一小半就丢开。昨天翻开某本书的时候,出现了二十多年从未遇到过的情景:忘记看到哪一段了!遂决定在看完手头一本之前绝不开始看一下本。结果一拿到超级想看的《血液的故事》,又被吸引过去了。看这套书的时候不止一次觉得回到小时候——小时爸爸喜欢买科普书给我看,他希望我的小胸膛燃烧对科学的渴望、长大变成女科学家吗?不幸的是看了好多阿基米德、戴维和门得列夫的故事,上学之后物理仍然最糟。我能把阿基从浴盆里冲出来到大街裸奔的故事讲得像电影一样,就是没法用好在浴盆中诞生的浮力定律。
电影:《大侦探波洛之怪钟疑案》《传染病》《Drive》《时间规划局》《死神来了5》《Shutter》《电话情杀案》......最近片运不好,看了一堆3星(至多3.5星)的平庸片。不过基于对瘟疫病毒片的特殊热爱,看《传染病》的时候还是很开心的。
本来打算下午到操场跑步,最后决定还是不出去喝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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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0
阿P的电话·关于倾诉的问题 - [双城遗事]
昨天拿到剧本的第一期稿酬,跟他骑车去吃西餐庆祝。那家的金枪鱼意面做得还不如我,好在牛排给了很大的两块,吃得腮帮子酸痛。最后的甜品布丁还是很香的。
晚上九点多正在看英超集锦,P打来电话,问:纳兰,你在干吗?我说:在看球。她接下来向我倾诉:某个挺出名的女作者拖稿,一同约稿的十人(哈,我是最早交的两人之一)都交了稿,她却说她在香港没空写、说你快把我逼死啦、最后说只能写一千三百字。P很头疼地说:这版面都没法排啊!我努力安慰她,又聊聊书市什么的。挂掉电话,居然有点开心:这是第一次有人跟我“倾诉”呢!原来朋友之间可以互相做这样的事情啊!我从来没有跟任何朋友倾诉,总觉得不管高兴还是不高兴,自己的问题最好自己解决,麻烦别人听你诉苦,也不顶事,还白白让人劳神——是不是因为这个我才没有朋友?我绝少主动找人聊天,不会倾诉也不会分享——我不知道我拿出来“分享”的,别人会不会感兴趣?会不会厌烦轻蔑?或者别人有自己的事情要忙、根本不想听?操心这个简直要了命......但是,P跟我诉苦的时候,我觉得很高兴,因为感到被别人信任。那么,是不是我这样做的时候别人也会有这种感觉?也就是说,其实“倾诉”并不惹人讨厌?
选择什么样的时机、跟朋友说什么样的话,总是最最头疼的问题;担心把握不好分寸,担心进退失宜,担心被厌烦、被憎恶......
电影《亚当》中,患有亚斯伯格自闭症的亚当不知该怎么跟人交流,居然问女生“你感到性冲动了吗”。我比他好一些(果断关闭自怜模式),不过对于别人怎么想也很苦恼。有这么种说法:干嘛那么在乎别人怎么想?做自己就好了——可是不理别人感受,哇啦哇啦一个劲儿讲自己的话的人,难道不是最讨厌的人的一种吗?与其招人侧目,还不如三缄其口。在没把握的时候,我能做到的最聪明的事,就是望着我不知怎么讨好的人群闭嘴、微笑。
唉哟,扛着这些东西真累。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宁可跟电脑相处的原因吧?也就是为什么“社交”要靠无实体的“网络”来辅助。
说是独生子女的交往能力普遍匮乏。然而就算有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在这种问题上又能有什么帮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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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4
5分6分7分8分9分电影们 - [电光幻影]
博客大巴刷不出【写日志】按钮已经好多天了,今天才发现可以从单篇日志进【写日志】+。+|||
这一个月看了大堆二流电影,爱情片搭配动作片夹杂长短基片辅以血腥恐怖;对抢劫银行、杀人越货的片格外有兴趣;恐怖片已经吓不住我,有切手切脚反而饶有兴致地睁大眼睛看=_=这是生活过于平淡导致的吗!
1.《红男爵》(德国),可以打8分。马提亚斯·史维克福主演,一战王牌飞行员红男爵的故事。余香萦绕两天之久的好片,看了一遍半。史维克福有种非常清冽的气质、理想主义的微笑,眼睛像永远倒映着蓝天,头发是提香、乔尔乔托的女神的头发颜色。



(这货也有点怪咖气质。。。)
2.《疯狂愚蠢的爱》。6.5分。史蒂夫卡瑞尔、瑞恩高斯林、朱利安摩尔。号称今夏好莱坞最好的喜剧,倒确实比一般chick-flick长进些,高帅富教矮挫丑泡妞,最后高帅富想要浪子回头,矮挫丑却发现他身边妞是自己女儿。副线比主线更精彩:卡瑞尔的儿子暗恋17岁高中生小保姆,小保姆则在为卡瑞尔拍果照。最后全体成员到齐,一场大乱斗,像侦探小说里真相大白的一幕,所有伏笔得到妥帖的照应,方才让人觉得它配得起“年度”之称。
3.《美国队长》。6分。一个月之前看的,傻乎乎肌肉主义大队长sama和红男爵都是无限爱国主义好青年,但都让人觉得后背有点发凉。这片中大美国主义的意淫无处不在,霹雳火小弟长大了自己拉队伍干革命,可这队伍能别这么假吗?黑皮肤、白皮肤、亚裔、拉丁裔,你以为集齐人种卡就可以召唤神龙了?金发红唇军服诱惑的的女教官一照面就是惊喜——是电影版《故园风雨后》里面饰演茱莉亚的海丽·哈特维尔。爱因斯坦:国家是为人而建立,而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
4.《惊魂半小时》。7分。卷毛的片,等待那么久了啊。文艺青年与印度二笔青年抢银行的故事。剧本真好。最后一幕收稍各种关窍,偷车子和抢银行两段都是高潮。
5.《帝国的毁灭》。德国。7分。讲述希特勒死前12天故事,取材于自历史学家约阿希姆·费斯特的《希特勒的末日》和女秘书琼格的回忆录《直到最后时刻》。全片色调呈冷静绝望的灰绿色,纳粹军服那种颜色 。在吃饭之后希特勒彬彬有礼地向做饭的女士道谢。戈培尔说:我们从来没有强迫人民,是他们选择了我们。最后他与太太和7个孩子在地下掩体里“殉国”。
6.《致命弯道》,5分。惊悚片。一伙普通青年在开车转弯后遇到杀人狂魔三兄弟。这片居然,居然还有续集。
7.《道林格雷的画像》,6分。当初此片红火的时候没看,现在当做观摩王尔德小说的另一种方式来看。《疯狂愚蠢的爱》里面的故事也跟这个有点像,风骚老父亲忽然发现千金落入自己猎艳伙伴手中。
8.《杀手精英》,5分。杰森斯坦森就不能接点好片吗!罗伯特德尼罗就不能接点好片吗!
9.《Chaos混沌》,6分。还是杰森斯坦森的,加上了一个瑞安菲利普。菲利普这孩子是真不会演戏,真不会演戏。
10、《同一天的生活》,8分。月子弯弯照九州,几家欢喜几家愁;当你在穿山越岭的另一边,我在孤独的路上没有尽头;当世界只剩下这床头灯,你那边是早晨已经出门……地球上的24小时,每一分都有无数平平淡淡的喜乐悲欢上演:没有女人的家庭,父亲和小儿子平静地活在像猪圈一样乱七八糟的屋里,父亲让儿子为亡母认真地上一炷香。
11.《恐怖角》,8分。其中5分给邪魅无边的罗伯特德尼罗调戏清纯朱丽叶刘易斯一场戏。
12.《一天》,6.5分。安妮海瑟薇。被海报骗去看的。故事平庸,浪费了“one day”这个好架子。
13.《剑鱼行动》,6分。约翰特拉沃尔塔、休杰克曼。用来杀时间的。它也就只配杀时间。比《局中人》《Takers》都要差。
14.《恶魔的艺术:邪降》,7分。泰国恐怖片。
15.《嫌疑犯》,6.5分,凯文斯派西代表作。在电视上看过,没看全,补全的感觉就没那么惊艳了。
16.《守望者》,9分。3个小时,却还希望它更长。有形式主义的地方,但暂时我想不到它的瑕疵。这部片子可以登上私人最佳殿堂了。
17.《考试过关的艺术》,7分,看着弗莱迪海默长大真是伤感又欣慰。
18.《阴阳师》1&2。第一部6.5,第二部6分,日版福尔摩斯与华生。本来是基本不看日影和韩影的。当年看完梦枕貘小说之后下载这片子,然而在电脑里放了一年都没看。前几天午饭时和他一起看,他很喜欢这种怪力乱神故事,于是又下载了第二部。演技、故事、化妆、逻辑什么的都是二流,干嘛故意把博雅演得那么傻,简直像小丑,华生可不是这么当的;野村万斋也只是皮相与风姿优美(那种美法是真唬人),表演流于表面——当然,这故事没留什么演技发挥空间。电影不是舞台剧,不是扎好架子就成啊。
19.《八面埋伏》,6分。纯粹拿来跟他杀时间、过夜晚的。电影外的故事比电影好玩:朱莉的小白脸前夫在片中本来有机会生还的,坏人是另外一人,但小规模点映之后片方改了结局。
20.《C.R.A.Z.Y》,8分。加拿大电影,因此虽是法语对白,但没有法语电影的磨唧和瞎浪漫,片子讲述一个五子家庭的悲欢,其中老四Zac自幼性向特殊,成长过程中始终与父亲和自己的理智拉锯,甚至到耶路撒冷的沙漠中徒步行走寻找自我。在次子意外死亡之后,父亲也终于逐渐面对四子是同性恋这个事实。故事并不复杂,但千百个细节,相当到位。对剧本来说,细节比深刻情节重要,《嫌疑犯》
21.《犹大之吻》6.5分,一个男人穿越到过去,在不知不觉中把少年时代的自己给睡了!大眼睛小美男真是太出挑了。
前几天有位文艺青年大哥写来邮件,急火火地问“我认真地写了两篇影评,为什么知音寥寥?我又给报社投稿,为什么又没回音”。本来认真地给他回复,可恨浏览器掉线,写了半天的东西都没有了,一气之下去看小说,到现在也没回复。其实,我自己也从来没投过稿,现状是杂志社报社根本不接受投稿,编辑们都四出自己找作者约稿……
昨天看新闻,锁骨骨折的施魏因斯泰格说他养伤期间在看保罗·奥斯特的《隐者》。天哪,这本连我都没看过,我还不如猪总。看了保罗的几本书,有点不明白为什么此公为甚如此红火。
仍在反复读《符腾堡的沙龙》。这本书成为心灵图腾和秘密花园。半年中我在公交车上、地铁上、飞机上、枕上、厕上……快活的时候、难过的时候,无论什么时候,它的咒语总不会失效。就像村上笔下渡边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前几天,房东给电视机换了机顶盒,多了三个体育台:劲爆体育、欧洲足球、风云足球。于是现在打开电视总有一个以上的频道是绿油油画面,两群小人在踢球(不过昨天发现风云足球居然会转播CBA,顶着“足球”的台标放篮球,哈哈哈),可以用球迷的喧腾和解说员的碎碎念当做背景音乐了。他说:这让看球生活大大地提升了一格。我说:不是大大的,也不是小小的,算是“中中的”提升一格吧。不过到第三天发现这几个足球频道让我们失去惊喜了,本来晚上11点开一下电视,发现BTV或五台在转播英超意甲西甲,会“哇”地一声,但现在只要调到那几个频道,总有比赛或“本轮进球集锦”“十佳扑救”什么的在等待。惊喜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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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他从冰箱拿一只肉松面包去微波炉加热,放进口袋,起程去单位画图了。晚上回来,到厨房里找我,诉苦:哎呀,肉松变热之后,吃在嘴里简直是狗毛的味道——跟我家虎子身上的气味一模一样!
虎子是他中学时代家中爱犬,15岁时寿终正寝。
他又愁眉苦脸地说:我感觉自己就像西伯侯!
我拎着炒勺大笑,锅里的菜吱吱响。西伯侯吃掉了自己心爱的儿子伯邑考,他吃着虎子味道的肉松。
正色问:你现在想不想吐出一只小白兔?或者吐出一只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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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3
懊丧的双层巴士/桂林米粉店 - [京城居不易]
昨天到火车站送别薛的四叔四婶。在去车站的公交车上,我迫不得己跟他的叔叔坐邻座,中年男人脖颈和腋下的酸臭味不断飘至鼻端,我不得不把头转向窗外。客观评价,他的叔叔是小城市里一个酗酒贪杯、无知而又自鸣得意的政府公务员,过年时每天都喝得醉醺醺遍体酒气,有时在院里和屋里呕吐;老宅拆迁,政府刚给他两套一百多平米的房子和40万现金;教育方面,他女儿今年上大专,叛逆少女一个,自幼至大从不穿裙子,乍一看绝对是个男孩子,前几个月把头发几乎剃秃,脑袋两侧一边剃出个M一边剃出个L,薛给爸妈解释之后家人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和他的妻子是一对十分无望的乏味夫妇,这次到北京旅游与天安门合影,爬上了长城香山,在故宫人粥中挤了一次,又光顾颐和园,随后满意地说:“哎呀我们可算是把北京都玩遍了!”我忍不住这样想:如果他不是薛的叔叔婶婶,实在不要理会他们。当然,他们质朴地爱着侄子,对我和薛很好,但......
这就是爱情和婚姻的孔雀屁股。
提前两个多小时拎着行李他们送到车站,薛买了站台票坚持要送叔婶上车,其实他过一个多星期要交设计图,正是分秒必争的时候。在队伍里陪着等进站等了四十分钟,推让也不知道多少回合,连一边卖方便面的售货员都烦了,用京腔说:“唉,年轻人别送了回去吧!”我们才深表遗憾地提前离去。
唯一快活的一点是:从车站回家,可以坐双层巴士【特6】,我和他最喜欢坐在上层最靠前右手两个位置,前方全是车窗玻璃,俯瞰流萤似的车灯,就像乘着高高的船舰航行。等得心焦才等来了车,摩拳擦掌地要跟扛蛇皮袋的民工竞争。我个子小,弯腰一尾鱼似的奋力往前钻,冲上楼梯,前面只有一个背行李的大哥。我紧跟在他身后,几次想从他身侧超过去,然而两排座位之间的走廊太窄了,他竟然笔直往前走,向我势在必得的梦幻双座走去了!我几乎想要一拳把他从背后打昏,心里大呼:没这么巧吧!当他真的以一步之优势,在我面前毫不犹豫地、一屁股坐在第一排座位上,我彻底懵了,怔怔地站在他身边看着他,好像能等到他让座位一样。薛从后面跟上来,拉着我在第三排坐下,其余座位几秒钟之内呼啦啦都坐满了。我懊恼得只会反复说一句话:“只差一步,我只差一步......”又咬牙切齿在空中向着那人后脑挥拳,又不停问“你说他会在咱们之前下车吗”。后来......后来我没捱过那位大哥。
下车之后将近九点,到一家很小的桂林米粉店去。趴在柜台前看墙上贴的餐单,说“要香菇肉丝粉”,老板笑眯眯“没有了”,又说“那要鸡肉粉吧”,老板依旧笑眯眯“也没有了”,再说“排骨粉呢”,老板还是笑“呃,不好意思,这个也没有了”,我面不改色问:“您有鱼丸和粗面吗?”老板:“鱼丸?鱼丸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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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得到一个安静的下午,把《十三太保》看完。电影与原小说十分贴合,几乎每句台词都一样。两处是在原作上做了改动:第一处是史敬思之死。原作中晋王被困汴梁城,仗敬思保护杀出血路,只要过桥便能出城,太平桥被毁,敬思在水中撑桥,致身中数箭,存孝来救,与敬思并骑回营,回营才发现敬思已重伤而死(死在存孝怀中啊TT),存孝脱下战袍盖在敬思身上,失声痛哭。片中改为敬思身披红袍,扶枪站挺立桥头,存孝来抚下他眼皮,玉山崩塌。好倒也是好,但没有文中悲剧效果浓——顺利回到营中,以为敬思犹有可救,然而一唤之下,一具尸身从马背直直滚落,方知不知什么时候爱人(误)已停止呼吸。啊!写到这里想到,这桥其实也是倪匡借鉴人家的老桥——舒伯特的《魔王》:“父亲心惊胆战,策马奔驰。他把呻吟的孩子紧抱在怀里,好容易赶到他家里,他怀里的孩子已经断气。”
第二处便是存孝之死,这里比原文倒改动得好。原文是这样写的:“李存孝到了这时候,真正是心胆俱裂,他再也想不到自己弟兄,竟会对他做出那样的事来,他发出了撕心裂肺的一下巨喝声,手足一齐用力一挣! 那一挣,他是用尽了生平之力来挣扎的,可是绑住他手足的,乃是浸透了油的熟牛筋!李存孝的力道再大,又如何挣得断? .......从察破李存信和康君利两人的阴谋起,李存孝一共叫了四声,那四声,一声比一声凄厉,一声比一声激愤......覆盖下来的营帐中,在四下凄厉、激愤的叫声之后,便没有了声息,鲜血染红了白色的帐篷顶,五匹健马,仍然在向外用力扯着.......一个将军“飕”地拔出佩剑来,“嗤”地一剑,便向帐顶削去,剑尖刺了一个十字,将帐顶刺出一个大孔来,也们看到了一张血肉模糊的脸。那几乎已不是一张人的脸了,脸上的每一根肌肉,都因痛苦而扭曲着,似乎天地间所有的痛苦,都已集中在这一张睑上,而这张脸,也终究承受不了那么多的痛苦,他双眼怒凸,自他的眠眶之中滴出来的,是一丝丝的鲜血,他的眼珠已经凝止,痛苦似乎也已终结了! 但是,不管那张脸因为痛苦而扭曲得多么厉害,还是每一个人都可以认得出来,那是勇冠三军的十三太保,十三太保死了!”
电影之中,为了更有说服力,安排李存信和康君利当先戳断了李存孝的手膀脚踝筋络,比较合情理。最后被五马分尸死去的存孝,身子裹在帐布中,头颅居然仍在,脖颈脆弱,其实头颅应该最先被拽下来才是,不过为美观计,留了存孝的头,也用布遮盖了残肢缺口,使得存孝倒像在襁褓之中。此际俏脸横陈剑眉竖立,雪白的抹额衬着猩红血渍,好不怜煞人也!勇冠三军、神力无穷,战场杀敌未曾损伤一根毫毛,却不明不白死在自家人手中,又好不恨煞人也!

十几年前偶然读到这短短一篇小说,牵记了很久很久。其实现在看起来,描写也不过那样,更像是电影的文学脚本。但是李存孝的形象实在可爱又可悲,欲扬先抑的出场,亮相一战有如温酒斩华雄,领众位哥哥闹长安时有勇有谋有威信有柔肠,一死又是这样惨绝人寰。看到这个镜头的时候,觉得:啊,这么多年反复想象的,就是这样的景象,一模一样。
又重复读一遍小说,文中矮小的李存孝喜欢“弹起来”,片中也忠实展现出来了。果然要姜大卫这样的少年式身材才能做到。
正史中的存孝并不这么可爱,勇冠三军是真的,但谋反的人反倒是他,《旧五代史·李存孝传》:乾宁元年三月,存孝登城首罪,泣诉于武皇曰:“儿蒙王深恩,位至将帅,苟非谗慝离间,曷欲舍父子之深恩,附仇雠之党!儿虽褊狭设计,实存信构陷至此,若得生见王面,一言而死,诚所甘心。”武皇愍之,遣刘太妃入城慰劳。太妃引来谒见,存孝泥首请罪曰:“儿立微劳,本无显过,但被人中伤,申明无路,迷昧至此!”武皇叱之曰:“尔与王镕书状,罪我万端,亦存信教耶!”絷归太原,车裂于市。
关汉卿亦有杂剧《邓夫人苦痛哭存孝》,也把存孝写为含冤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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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买菜之后去买花。但是钱只剩一点点了。仅够买一朵花。
如果只能买一只花,很希望买到白玫瑰。进了相熟的小花店,看到巨大的玻璃瓶子里有新到的粉红玫瑰,问了价钱,是三块钱。白玫瑰呢?白玫瑰在冰箱里,六块五一只。我对女店员说:呀,怎么白玫瑰涨价了?店员也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快过节嘛.....因为经常来买花,也很熟了,我故意嗔怪道:这也好算节日呀!又不是情人节。她更不好意思了:嗯,虽然不是那种一定要送花的日子,但是毕竟也是节日嘛。其实我这样是为了掩饰只买一朵花的微窘。她特地挑了一只茎子长长的粉红玫瑰,又殷勤说:我帮你把上面的塑料网纸撕掉。我说不必,道谢后提着菜,左手擎着玫瑰出门,花苞高过我的头。上到六楼累得气喘,就像拎一把长剑一样拎着玫瑰花。
斜着剪掉下端,插入水瓶。粉红是爱娇的颜色。让我敬爱的花唯有玫瑰(牡丹是实在难于见到)。唉我是花草盲,每对鲜花必然想起枕书。要是我有一个大大的玫瑰花圃就好了,就像爵色顺皇后的园子那样。爵色顺曾在马尔梅松城堡中打理玫瑰园,以消磨皇帝在前线征战的无聊昼夜。因无嗣而离婚后,爵色顺就一直住在那儿,对花度日。她拥有250种、3万株珍贵玫瑰。据说英法战争期间,两国舰队停止海战,让运玫瑰的船通行。花卉图谱画家皮埃尔·约瑟夫·雷杜德也就在这园中绘成《玫瑰圣经》。真想得到一本《玫瑰圣经》。
书:读尤瑟纳尔的《哈德良回忆录》。文字很艰涩。译文又坏。——要从糟糕的译文中打捞原著之美,就像在外卖宫保鸡丁的无数大葱段里寻鸡丁。
又读福楼拜《情感教育》。那本大仲马的《阿斯加尼奥》,酣畅地连续看到一大半时候被打断,出门采访没有带它而是带了别的书,当时心心念念要赶紧回来读下去。耽搁几天之后,竟然忘记它,转而去读刚买到的书。今晚忽然想起它,立觉十分对不起阿斯加尼奥。电影:张彻的《十三太保》,看了一半。竟然是120分钟的片子。《生命之树》,先下载了1.4G版本的,看了一半毅然关掉,去找了一个6G的大版本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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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去《夏日乐悠悠》的发布会。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看书。早晨出门时本来想继续看帕特丽夏的女法医小说,不过如今看到第四本有点腻烦了,刚到的《私人生活史》太厚了没法带,最后带的是叶兆言的《1937年的爱情》,在图书馆借来专门做“三上读物”的。亚垒一边开车一边说,你这样看书不晕吗?我一边用手挡阳光一边说:不晕。叶兆言的小说太“密集”了。据说他写这本书做的史料功课堪比写一篇论文,然而,书写得还是不好看。他的叙述很奇怪,捉摸不到跌宕起伏,就像一个面无表情的播音员,用一成不变的节奏念稿子,每句的长度与主谓宾结构都差不多。我是罗曼罗兰、大仲马那种激昂澎湃叙事的拥趸,对这样冷冰冰的口吻爱不起来。初中的时候总看《作家文摘》,那时叶在上面连载一篇讲老南京破落大家族的故事,看得十分入迷(现在不记得那小说名字了),一到报纸出刊那天,激动地跑去买,到手之后路上不舍得看,要好好趴在床上看——不过那时看的好小说不多。《1937年的爱情》体现出作家的勤奋,也体现出他的手软乏力。史料看得太多,陷入太深,就开始泛滥地引用,割舍不下,裁剪失当——比如蓝苹与梅兰芳博士的出现,比如丁在欧洲遇到周邓。我总觉得好小说不当如是。
读完后记,有点体谅他了。辛辛苦苦一本小说写到最后,来上一篇后记,讲讲自己的艰苦跋涉,是怕读者不知自己的功夫如何之深,有点谢幕鞠躬、讨彩儿、要掌声的意思,也要为书的种种不足辩解一番,让许多竟篇后不满的读者消消气。我就是这个感觉:看在一番苦劳和疲劳的份儿上,心平气和吧。他说自己本来想写南京1937的编年史,这才对嘛,这才是正路,这样的年份,会有多少管中窥豹、回肠荡气的故事?叶也说:1937年,可歌可泣的事情太多,多得让人眼花缭乱,我的注意力却徘徊在不该停留的地方。这令他自己大大出乎意料,读者如我也很出意料,好像眼看举世无双的辉煌布料最后缝成了个小肚兜。
叶兆言的文字里有我最不喜欢的那种“文史人”的阴暗与霉味(苏童更甚,我都不敢揣想他的内心世界)。多年前读他的《花煞》,是一场不堪回首的阅读经历,太难受了,简直像被人扔到窑子里蹂躏了一遭,如今不记得具体情节,只记得肮脏的感觉:那些文字灌注到脑子里就像脏水渗透到身体里,感觉浑身毛孔都臭烘烘了。我有“审丑”的觉悟,然而那书跌破底线了。叶的书唯一好读一点的,是他的一本专栏文字集《陈旧人物》。那次我在公交车上读《陈旧人物》,窗口的座位阳光非常亮堂,坐在旁边的女生,一直斜眼看我手里的书页,那一页上讲的是康有为梁启超,她后来实在忍不住好奇,低声问道:请问这是什么书啊?我微笑着把书的封面翻过来给她看。她连连点头。其实我也有这种“一定要知道对面的人手里的书名”的毛病,那一次方知吾道不孤,偷偷快乐了好多天。这个收获就算在叶兆言身上吧。不过那本《陈旧人物》经常提到他祖父叶圣陶带着自己与学界巨擘吃饭什么的,不能说他是炫耀,人家有资本嘛,想恨只能恨自己投胎没投好罢了。
有一段时间没读国内小说了,这么当作车上读物读一本,还是失望。回头看托宾的《大师》吧。年鉴派的《私人生活史》很好。应该买全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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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苦恼。绝大部分人都比我快活。我的脸蛋和嘴巴是快活的,然而心里很深的地方不快活,因此表面的就都不算数。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满足自己。那些人,他们快快乐乐地做着无聊或无益的事情,为琐碎的事情欢天喜地。我不行。我不会交往,我也不会倾诉。我答应过他,一旦与他厮守,就什么都不再思量——我没做到。我嫉妒了,我还是觊觎他人的顺遂与幸运,我妒忌开一部破车环游非洲、搭篷睡在星空下的幸运儿。把我这无病呻吟的家伙放逐到北极圈去吧,远一点。下一场大雪把我葬掉。
订了《私人生活史》、编剧教材和托宾的《大师》,仍然未到。沮丧。薛百年不遇地订了一本书,简直望穿秋水,早上醒来在被子里也要用手机查送货行程。我取笑他:盼成这样,书送到之后岂不三天就看完?
昨晚看了那行内号称快手写的一万块钱的大纲和剧本,好差,那样东西差不多高中水平?我岂不是要写出值得十几万的剧本?唉。这行业也这样糟烂,真是没救。
肉酱意大利面已经做了四次。薛很喜欢,第三次放的是酸奶,居然比第四次放奶酪的好吃。真没料到他喜欢西式饭食。我最爱那样无处不在的奶油和芝士:汤、面、饭、土豆泥.....都有浓浓的奶香味,可能因为人曾有三餐都食奶的婴幼年,奶香让心口升起袅袅暖意与安全感,好像回到无思无虑的旧日。目前最喜欢的便宜小西餐馆是巴贝拉,办了会员卡,每月定期去两次,尝试新菜。更多西餐馆太贵,在门口翻翻菜单就理直气壮走开了。
现在临睡前半小时,习惯打开电视找英超比赛。喝一杯乌梅汁看一会儿,就放松下来了。球到禁区里之后,就忍不住会大喊大叫:天哪起脚太慢机会都错过了/天哪都已经是空门了居然射不进/天哪他干嘛要助攻不自己射啊。昨晚曼联与切尔西,纳尼君远射,解说人说这是“C罗附体”,我和薛大笑;小胖被草皮滑倒、罚丢点球,也看得伏在他肚皮上笑。一直盼望托雷斯进球,中场休息时出去洗漱,没想到回来之后已经3:1了.....= =bbbb
每次我把薛逗笑,每次每次看到他笑得牙齿和吊钟毕现,都会油然产生成就感:呵,心情好对他的病有好处,我是那个能让他开怀大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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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绮梦】
夜色深沉,但德伯顿庄园的欢宴才刚进入华彩乐章。
水晶吊灯把轩敞的内厅映得明澈通透,风信子、铃兰在各个角落的花瓶里和先生夫人们的衣襟鬓角上散发幽香,仆人们身着剪裁别致的黑色制服,不时走到客人身边,附耳低语:“您要科尔通酒还是拉洛茨堡酒?”——两种酒都是主人珍藏的佳酿,宾客们也毫不客气地让美酒流水一样淌进肚子里。
里卡多-莱特坐在角落里的墨绿天鹅绒扶手椅里,给自己连灌了三杯酒,直到觉得头有点晕,才暂时停下来。屋子里有点闷热,他扯开卡在喉结上的领结,又解了两颗衬衣纽扣。女士们掩着口发出的格格娇笑、男士们高谈阔论的声音,合成一层无形的烟雾,在上空凝结。里卡多叹了口气,正觉得意兴阑珊,忽觉一只异常柔软的手搭在自己肩头。
他连忙回头,此间主人——德伯顿公爵夫人,正笑意盈盈地立在他身边。她穿着件碧蓝色的礼服裙,恰到好处地显现出纤细的腰肢和丰满的胸脯,袒露的前胸犹如雪后田野,一头金发在头顶高高盘起。他待要起身,公爵夫人的纤手却在他肩头亲热地按了按,示意他不必多礼,并在他身边的椅子上坐下来,笑道:“勋爵,您今天好像闷闷不乐?嫌我招待得不好?”
里卡多看着她灰蓝色的眸子,微微一笑:“您说笑了。一切都很完美,不过时间已经有点晚……” 公爵夫人会意地抬手在空中虚点一点,道:“我知道您急于回去完成您的伟大画作,不过请别心急,一定听完演奏结束再走。皇家乐团的和弦非常绝妙,您可绝对不能错过呀。我猜这就要开始了……啊,您看,外子进来了。”
高大肥胖的公爵出现在门口,击掌两下,高声道:“我们的演奏家准备好了。绅士们静一静,来听听全巴黎最好的室内乐吧!”
宾客们遂就近落座,身着黑色燕尾服的四人乐团——第一小提琴手、第二小提琴手、中提琴手、大提琴手——昂首挺胸地走进来,神情肃穆,他们在室中心处备好的椅上坐下,操弓在手,一俟公爵挥手下令,便齐齐奏起一只轻柔的乐曲来。公爵夫人向里卡多低声致歉,起身到她丈夫身边去。里卡多松了口气,打算闭目好好欣赏,谁知正听到酣畅处,门“支纽”一声被大力推开,一位迟到的客人从外面进来,连声说着“请让一让”,从人群外面挤进来,又“碰”地撞翻了一把椅子。
不少人忍不住微微皱眉,里卡多回头看了一眼,只隔着人墙看到一簇黑褐色的卷发不停晃动。
曲子演奏结束,宾客们鼓掌答谢。公爵挽着夫人缓缓走到中心,笑道:“今天是内子的生日,感谢大家前来为她祝寿。刚才这首曲子是她的朋友为她谱写的生日礼物,诸位觉得还不错吧?当然,更要感谢我们的皇家四人乐团,做出这样神妙的演奏。”
在热烈的掌声中,四人乐团起身施礼,并坐下来再次把弓搁在琴弦上,开始演奏一支海顿的四重奏,宾客们也再次合紧了嘴巴,安静倾听。
这场小型演奏会结束后,仆人们鱼贯而入,送上茶、咖啡和糕点,屋子里又嘈杂起来。
里卡多在座位上坐了发一会儿怔,慢慢把杯中酒饮尽,正要起身离开,身边一群人走近,其中一人正在大声批评方才的新乐曲:
“……我以为,音乐应当像一朵又香又美的玫瑰一样,演奏的过程,就是这朵花开放的过程,它要徐徐吐出香味、绽放丰姿,让听众为它迷醉。可是刚才那首曲子,恕我直言,它不是玫瑰,连野地里的雏菊都算不上,它顶多算一片干树叶!”
里卡多转头去看说话的人,此人刚好背对他站着,身高与里卡多相仿,见不到脸,只能看到黑色礼服与长裤包裹的颀长身躯,宽阔肩膀上的头颅,生着一头黑褐色卷发。
恰好这时一位仆人端着盘子走到里卡多,俯身问“您要茶吗”,卷发客人转身疾步走过来道:“唉,等一下,我要一杯茶。”
里卡多与他打了个照面。
柔和的灯光从他头顶射下来,眉脊和鼻梁的阴影幽深神秘,嘴角的线条自然地向下撇,显得傲慢自得,虽然眼角有了细碎的皱纹,这仍是一张韶龄青年的面貌。里卡多曾走过世界的许多国家,但如此俊美的人儿在哪里都是不多见的。里卡多本来已经拿起了托盘上的茶,见他伸手,便撂开手让给他,说道:“听起来,您很不喜欢刚才那首曲子?”
那青年取了茶杯本待要走,闻言笑道:“正是。”
里卡多淡淡道:“那也许是因为您迟到了,不曾听完整。”
那青年愣了愣,颧骨上腾地升起红晕。他将端坐的里卡多上下打量一番,冷笑道:“那样乏味的曲子,没有必要听完整。”
里卡多微笑道:“哦?我倒很想听听您‘完整的’高见。”
卷发青年调整一下站姿,悠然道:“我不敢挑剔作者的技巧,但这曲子肯定出自年老力衰、心如古井的老朽的手笔,而且他只怕一辈子打着光棍,从来没尝过爱情的滋味儿。一切艺术——以我的拙见——无论什么形式的艺术作品,都要从作者自己的活力、生命力和激情中借得火花,才能有希望打动观众或听众。如果作者的心灵是一片荒芜贫瘠的田地,怎么能指望让别人观赏到繁花之胜景?……”
他见里卡多一直微微点头,状似赞同,不由得稍收敛起傲慢态度,笑一笑继续道:“我不知道您对这首曲子作何感想。不过我敢跟您打赌,这作者若不是个耄耋老叟,我愿意脱光衣服跳到塞纳河里游个来回……”
这青年正高谈阔论,不远处听得公爵夫人唤道:“莱特勋爵,请移步过来一下。”
里卡多应道:“好的。”他扶起椅子旁边一根桃心木手杖,略微吃力地站起来,跛着踏出一步。
那青年有些惊愕地盯着他的左腿看,立刻又醒觉失礼,喃喃道:“对不起。”
里卡多笑道:“不要紧。您是艺术的有心人,但愿下次有机会再恭听您的高论。”
走过那青年身边时,他忽起促狭之心,探头凑到他耳边说道:“可是,方才的打赌,您输定了。”
那青年竟立着不动,没有躲开,只瞪目问道:“为什么?”
里卡多轻声道:“因为那首曲子的作者,就是我。”
说完,他立刻大步走开,故意不看那青年的表情。
与公爵夫妇谈话、握手、告别之后,他走出庄园,深深呼吸,让巴黎深夜的清冽空气填满肺叶。星辰密布夜空,犹如碎钻镶嵌在丝绒长袍上。“……我真的像个年老力衰、心如古井的老朽了么?”在回程的马车中,里卡多轻抚着自己的跛腿,思考那人的话,并难以克制地反复回想起,在凑近那青年的脖颈时、从他雪白衣领之中散发出的热力与淡淡香气。里卡多-莱特勋爵的小小宅第,座落在巴黎城圣安东尼大道之畔。他曾旅居意大利多年,在那里获得最多的艺术灵感,今年春夏之日,又远赴中东、非洲。在德伯顿夫人寿宴上遇到几位旧友,相约了再来闲叙。宴会次日便有三人结伴来访:特纳、亨利与斯泰尼。
特纳与亨利是莱特就读画院时的老同学,一个以古典主义复兴者的身份声名鹊起,一个找到了财大气粗的千万富翁资助者,衣食无忧;斯泰尼是刚进入画院的小孩子,年齿尚幼,双眼碧蓝,金发白皙,如波提切利画中自云端飞来的天使。
里卡多与这少年握手致意,握到的是一只一丝皱褶都无的手,他想道:这便是青春。看那下巴和脸颊上紧绷绷的皮肤!我是再也没有这样的日子了。然而,比起那位卷发青年,斯泰尼的身段又差得远了。那人,他傲慢、目空一切,有着鲁本斯笔下人物的活力……”
老友们毫不客气地调笑莱特的跛足:
“喂,怎么搞的,在外面玩成残废了?”
“中东女人比法兰西的女人野性,是被她们打瘸的吧?”
“不不,我看,多半是半夜从情妇的窗口跳下来……”
众人大笑,莱特也跟着微笑,道:“如果我说是跌伤,你们是肯定不会相信的吧?”
说笑之后,大家随莱特进他的画室,捡看他在非洲作的人物风景素描和水粉画。里卡多又揭起一副木架子上的盖布,显出亚麻布上用炭笔画出的一个男人捧着七弦琴的草稿。
特纳歪着头打量,说:“主题是阿波罗弹七弦琴?”
里卡多点头道:“对。希腊神话中,阿波罗也是音乐家,我想表现他在月桂树下奏琴、诸神围坐饮酒倾听的场景。”
特纳点头,又摇头:“不行,莱特。你设计的场景确实宏伟华丽,但是缺少一点儿……”他继续摇头,望向亨利,亨利皱眉道:“特纳说的大概是——热力。比如基里科在《梅杜萨之筏》里展现出的恶狠狠的求生力量,比如德拉克罗瓦在《希阿岛的屠杀》中展现出的凄惨的死亡的力量。里卡多,五年前你在画展上展出过一幅《但丁与使者在炼狱》,记得吗?所有人都为之惊叹,那时候你驾驭大场景和群像的技艺就已经完美,只是缺少了热力与激情。这么多年,你在米兰、在那么多城市找灵感,最后还是没找到激情啊。”
诤友直言,里卡多并不生气,抬手在脸上抹了抹,苦笑一声道:“好吧,亨利,你告诉我什么叫激情?什么叫热力?如果我都不知道它的面目,我怎么才能找到?”
特纳大手一挥:“去跟哪家的侯爵夫人、伯爵小姐偷情苦恋一回,你就懂得了。”
忽听斯泰尼在一边说道:“莱特先生,这几页画的是阿波罗的脸吗?真美。”
其余三人回身过去,斯泰尼把手中一叠炭笔画递过来,纸上是一个青年的侧脸与正脸的速写,虽然只是黑色线条的勾勒与叠加,但一张笑脸像要从纸上跳出来。
那是从寿宴回来之后,里卡多凭着记忆为那卷发青年画的肖像,本来也没想到要做为新作中阿波罗的模子,但听斯泰尼一说,他心中动了一动:那人岂不就像阿波罗一样?健硕、俊美、英姿勃发、血气方刚,对艺术有着精准的直觉。
特纳看到那画像却怔了怔,道:“咦,这不是克里斯蒂亚诺-阿维罗吗?”
里卡多也愣住,道:“你认识这个人?”
特纳笑道:“自然认识。”他将画纸递给亨利,亨利也笑了,道:“这是阿维罗子爵嘛。”
里卡多道:“阿维罗子爵?我怎没听说过这么一位爵爷?”
特纳道:“他不是法国人,是葡萄牙一个没落家族的后裔,随父母迁徙至英国,因精通剑术、马术,在曼彻斯特以教授贵族少爷击剑、骑马为生。我的老板——就是我的资助人,全欧洲最著名的香水商夏蒂先生——去年到曼彻斯特做生意,把这孩子带了回来。”
亨利挤挤眼睛,道:“因此,咱们都把这位克里斯蒂亚诺叫做‘夏蒂的男孩’。夏蒂老爷最喜欢长得漂亮的小男孩,你知道的。”
两人对视一眼,会意大笑。
里卡多却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淡淡道:“我看那孩子傲气得很,会愿意任人摆布?”
特纳耸耸肩,道:“夏蒂先生声称他与这个阿维罗的家族有亲缘关系,阿维罗家的某位女士曾嫁给他的某个叔叔,因此小克里斯算是他的外甥,他要代替他父母照顾这个外甥。其实这多半是饰辞,他打的什么主意,全巴黎人谁不清楚?”那之后大约一个星期,里卡多受邀参加一个沙龙并演奏他的作品。他在宾客中间看到特纳,便向他走去。特纳热情地把他介绍给一位满腮黑色胡髭的粗壮绅士:“里卡多,来见见我那慷慨又尊贵的资助人——夏蒂-葛罗热先生。”
富绅夏蒂先生声音宏壮地笑着,把烟斗交到左手,伸出一只肥硕的右手与里卡多相握。里卡多也微笑寒暄,心里想到的却是:夏蒂,“夏蒂的男孩”……
夏蒂先生用戴着翡翠戒指的粗大拇指抹着唇上黑须,道:“我这位天才特纳从来是眼高于顶,但有时当我夸奖他的杰作的时候,他会说:先生,我其实还不够好,如果让我的老友里卡多来画这只赫拉的纤手、这幅美狄亚的裙子,他会比我处理得更高妙!唉,里卡多老弟,我今天总算是见到你了。难怪我的特纳会觉得自愧不如,你实在不必做什么画家,你自己就是一副上好的画儿嘛!”说完他自觉幽默地哈哈大笑,特纳向里卡多眨了一下左眼,也跟着笑起来。
众人聚坐谈话,夏蒂-葛罗热先生高谈阔论香水生意之余,又谈起自己在市郊乡下建起的一座新别墅:“如果诸位先生有兴趣,我很乐意在我的新别墅招待大家。”他补充说:“我那位意大利厨子的手艺相当了得,诸位实在该尝一尝……我还可以让我那小外甥给先生们表演马术。不是我说,他的技艺可是在全大英帝国都数一数二的!”
里卡多不愿承认自己是被葛罗热先生的最后一句话打动的,但当周末随同一群绅士们坐在夏蒂的新别墅的花园中,他不可遏止地四处张望,希望看到那一头黑褐色的卷发。
当夏蒂告诉大家:克里斯蒂亚诺今早出门去第戎做一次短暂旅行,可能三四天都不回来,里卡多忽觉大块乌云涌来遮住了阳光。
午茶过后,宾客被带到夏蒂的古董室参观。里卡多陡生一念,趁葛罗热热情讲解中国瓷器与教皇金圣杯之际,悄悄离开。
他在走廊里遇到一位男仆,问:“夏蒂先生要我到克里斯少爷房间去拿一件东西——是哪一间?”
男仆领他到一扇门前,鞠躬离去。
里卡多推门进去,室内空气无声地扑到面上,他忍不住在心中轻轻“呵”了一声。
就是这香气。那一晚,他凑近克里斯蒂亚诺的脖颈,嗅到的就是这样的香气。夏蒂-葛罗热的香水工坊闻名欧洲,然而那样清新可爱的甜香,哪怕是天神的妙手也制不出来。
房间简洁得不像个贵族青年的卧室,窗帘、床帐都是雪白布料,地面上铺设象牙色地毯,厚得吸音,令室内格外幽谧,可见夏蒂先生是如何宠爱这位外甥;墙上挂着一副巨大油画,内容是“丘比特亲吻不知情的普赛克”,另一面悬了两把剑,表示主人的爱好。
里卡多在屋子中心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安静地呼吸室主人遗留的幽香。床头桌上一无装饰,只摆放了一个木制旧八音盒,里卡多摇动手柄,盒子里的齿轮转动,响起莫扎特的《摇篮曲》。
他在床前立定,轻轻掀开纱帐,好像帐中有人在安睡似的。
——就像普赛克手持油灯,想要亲睹丘比特的面颜。
床上自然无人。枕头上留着一个浅浅印子尚未抹平,仿佛主人那颗头颅刚刚还放置在枕上,吐出甜香的呼息;雪白枕面上,落了一根卷曲的黑褐色短发。
眼前情景竟有说不出的旖旎。里卡多伸手想在那枕头印子上摸上一记,终于作罢,从口袋里摸出绘画用炭条,在自己手绢上写道:
“尊敬的勋爵:赌注犹记否?心如古井之耄耋老叟留字”
原想压在枕下,怕被仆人看到,改为折成小方块,打开八音盒的盒盖放进去,再把盒盖盖好。
转身出门时,方觉双腿绵软,走路跛得更加厉害,却并非因伤腿之由。里卡多留下那句话本为戏谑,也或许是受了那房间的蛊惑。然而三日之后,阿维罗子爵就亲来莱特宅邸拜访了。
更巧的是,这次轮到里卡多出门探望画院恩师,克里斯蒂亚诺也扑了个空。
他叉开腿站在客厅中,听莱特的老管家妇解说完毕,略想了想,说道:“莱特勋爵已答应为我舅舅作一副画。我舅舅十分仰慕爵爷的才能,很心急想知道作品的进展,可否请您带我到他的画室,我稍微参观一下,也好回去交差。”
老仆妇迟疑着,但这少年客人眉眼清俊,爱娇一笑,俨然是个孩子,让人难以拒绝,遂引他进入莱特的画室。
画室采用了宅子里采光最好的一间,挂满帷幔,热烈日光从宽大窗户涌进来,也随之减弱亮度,变得恬静安适。室内充盈调颜料用的松节油气味,墙角四壁都靠着大大小小的木头画框,一张工作案上凌乱堆着素描用纸与草稿。
主人的宁静气息似乎也凝注在这间小室中,令之虽然凌乱却显得清净无比。
克里斯蒂亚诺站在室内,想起那个夜宴上的温柔人儿:满室喧嚣笑语,他却仿佛独坐密林深处。
——那男人年纪已不算轻,仍有一双黑白分明的、鹿也似的眼睛,眼中像有另一个世界。
老仆妇在他身后絮絮道:“爵爷,您看这一幅是不是令舅订制的作品?……”话说一半,楼下响起门铃声,她致歉道:“对不起您啦,我下去应门,请您自便。”
这一来正中下怀,克里斯蒂亚诺一俟老妇下楼,立即不客气地四下走动,将每一具画架上的盖布都掀起来看。有的是水果瓷壶酒盏之静物画作,看得出是拿去装饰贵妇客厅的;有的是画了一半的风景人物,却又不似欧陆景致,画中女子黑肤、裸上身,身后是烈日与茅草屋。 克里斯蒂亚诺看得兴致勃勃——好似能看到那个人身着蹭满油彩的工作袍,执着画板,画上几笔,再退几步打量。
走到角落里,他再撩起一张盖布,忽然骇呆了。
画中一位卷发男子身披大氅,手执七弦琴,正款款拨弦,几个赤身小天使飞在他身后的空中,一群女子正以各种美妙姿态坐着听琴,还有几人正从云霄降下,裙袂飞扬。
虽然仍是炭笔草稿,但仍可清晰辨认出,那执琴男神的面目,赫然就是他自己。
克里斯蒂亚诺目瞪口呆地瞧了一阵,擎着盖布的手臂僵在半空放不下来。
同时,脸颊慢慢地烧热上来,心口狂跳如擂鼓,脊背上像被一只无形的手轻抚,一阵阵又酥又麻。
他转身在室内到处翻找,终于在案子上一堆手稿与线描中,找到了那几张炭笔速写像,下面标注着:“Apollo”。
克里斯蒂亚诺略一思索,即抓起案上一支炭笔,在自己的画像背面写道:
“尊敬的勋爵:我愿实践赌约,不过也希望您解释,因何您笔下的阿波罗令我颇觉面熟?克里斯蒂亚诺-阿维罗留字。”
写完颇觉得意,嘻嘻笑着,掷笔大步离开。里卡多本待次日就到夏蒂-葛罗热家中去拜访——当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可惜那晚他出门散步时不慎摔倒,腿伤加剧,医生严嘱卧床养息,切忌多走动,于是这第二次的晤面,竟仍然迟迟不能到来。
既不能外出,里卡多便靠在床上,把画板搁在腿上画画。本想为自己构思多日的几个题材做构图,然而画来画去,还是禁不住在白纸一角两三笔勾勒出一个侧脸轮廓:长长的剑眉、傲慢的向下撇的嘴角。
啊,这可是已堕魔障?里卡多苦恼地抱住脸额,又把那画纸团成一球,狠狠掷远。
——那夜的一面,以及短短数语倾谈,经过太多次回顾,反而变得模糊不真。那少年真有那样可爱?或许只因是在想象中罢了。
他跌伤后第三天傍晚,多位朋友结伴来探望,特纳、亨利与年轻的斯泰尼自然在其中,还有几位是新结识的画廊老板、附庸风雅喜好结交艺术家的商人、吃年俸的悠闲爵士。莱特半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待客,客人围坐喝茶闲谈。
诸人说笑正酣,老仆妇进来说道:“有一位阿维罗子爵来访。”
里卡多心中暗叹一声,道:“带他进来吧。”
仆妇出去后,一位肥皂商带着以熟谙上流社会韵事为荣的神情,低声笑道:“这子爵便是‘夏蒂的男孩’?哈哈哈……”
里卡多的笑容倏地不见了。
履声笃笃,门被霍地推开,一个高大身形出现在门口,身着海蓝色丝绒捆银边的外套与黑呢紧身马裤、皮靴,正是那卷发青年克里斯蒂亚诺。他完全没料到室内尚有这许多客人,面上笑意一下子褪光。
里卡多在沙发上坐直身子,微笑道:“阿维罗先生,您好,十分感谢您来探望我。”
克里斯蒂亚诺挑一挑眉,道:“莱特先生,这一回我是不是又迟到了?”
随后他向众人致意,又客套地问候“您的伤势无碍否”,便在距离里卡多最远的一张椅子里坐下,安静地一言不发。
里卡多虽与客人谈话,眼角不时瞥向他。两人目光偶有一触,随即弹开,均故作镇定。这令里卡多心情逐渐好起来,时常不自觉便有笑意浮上眉梢,一方面又深憎这群恶客不解人意,恨不得挥舞马鞭,将他们统统赶出门去。
而且,他欣慰地发现:自己的记忆无误,克里斯蒂亚诺只比他记忆中的更好看。
——其余凡人被他映衬得满面油光俗尘,又痴肥如一只只番薯,连白皙少年斯泰尼也只不过似一根苍白的象牙筷子。而他,他是玫瑰与星辰,是缪斯手中的乐器,是大理石翡翠玛瑙铸造的神庙。
又捱了个把小时,终有一位客人说:“啊天色不早,咱们也该回去了。”
里卡多目光扫向角落里的克里斯蒂亚诺,只见他倏地抬头,面孔一下亮起来,见到里卡多望着他,抿嘴一笑,轻轻扮个鬼脸,吐出一段粉红舌头,掩饰内心喜悦,又低下头去。
这一幕,令里卡多不知多么心动。
客人纷纷起立,主人因行动不便,没有下楼送客。克里斯蒂亚诺跟在众人身后出门。
里卡多静静等待着,身子倚靠在沙发上,每条神经和肌肉都紧绷着。十分钟后,他听到楼下传来门铃一响。
楼梯上再次响起履声,克里斯蒂亚诺笑嘻嘻地走进来,叉开双腿站着,手背在身后,满面得色,却仍缄口不语。
里卡多指一指沙发旁的方凳:“请坐,阿维罗先生。”
“您呼我克里斯即可。”
两人忍不住对看几秒钟,四目灼灼,像是初识,十分新鲜好奇。
里卡多道:“那晚您长篇大论,何等健谈,今天怎么这样沉默?”
克里斯抬起手来挥一挥:“我可不敢在您面前多说话啦!上次胡说八道、胡乱罚誓,结果转眼间就输得……” -
昨夜讨论了一下关于【肌抽跃】的问题(网上达人对此的解读:【肌抽跃】常在睡觉时发生,睡觉时呼吸频率降低的幅度太大,大脑会认为身体快要死亡了,所以它会发送一个脉冲使身体觉醒。常发生肌抽跃的人一定要注意了,这表明你这时的身体机能不是很好)。
薛是一位标准的肌抽跃爱好者!他入睡飞快,我总要在五到十分钟之后才能入睡。从前睡觉的习惯,是要让身体上一部分贴着他,比如膝盖、脚尖,最近半年的习惯是相邻的手握在一起睡。总之,他的身子稍有震颤,我都会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一般来说,在他的鼾声转为熟睡模式之后,大约一两分钟就会出现肌抽跃。有时,这种抽跃会把他自己也弄醒;大概在我陷入沉睡前的昏沉状态时,他会猝然“抽跃”一下,多数会令我半晌睡意全无。前晚的一次十分了得,他的手臂直接向上抖动,把他手里握着的我的手生生抛了上去。
我问:我有这么严重吗?他说:不,你睡的时候很安静,几乎没出现过。我说:这说明你的大脑很警觉,很担心你挂掉啊,我的大脑又笨又迟钝,都不怎么会发脉冲。这话多动听!薛闻之,喜动颜色。我再说道:你平时运动多,身体肌群经常处于活跃中,睡觉的时候安静下来,当然大脑会觉得不对劲,我呢,总是在书桌前不动弹,大脑也就习惯啦........他欣然道:贤妻所言极是!然后,心满意足地握着我的手继续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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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2
我看不见那边,单向镜 - [乱落江莲]
【在我还在读幼稚园的时候,我们班的同学们都参与了一项心理学研究实验。我们班里放置了一面单向透光的镜子,我们只能看到自己,而研究员可以在镜子背后的屋子里观察到我们。虽然我们从不知道观察我们的人是谁,但偶尔我们也会透过镜子看到里面的人的影子。而从那以后,我们就知道镜子背后是有人的,于是在自己的潜意识里,所有平常的生活都成了面对观众的表演。】
读到这样一段话,《纽约时报》上某篇获奖的散文。
网络上的书写,就是这样。对着没有面孔的、虚无的人影,带有表演性质地旋转、读书、喝咖啡、微笑、落泪、喃喃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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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0
拜仁慕尼黑:“我们是我们” - [乱落江莲]
不小心看到拜仁慕尼黑的“队训”——MIA SAN MIA。意思是“我们就是我们”,拜仁官网有对此的详尽解释:
我们是球队:有发源地,有成长的经历,有辉煌的历史,有自我的价值观。这些都是拜仁为之骄傲的东西。
我们是使节: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我们都要以身作则。无论是球员还是教练,经理还是工作人员,我们都时刻代表俱乐部的形象。
我们是榜样:无论是球场上还是球场下,我们要做青年的榜样。今日良好的一言一行都可能造就明天的成就和辉煌。
我们是传统:我们的历史足够悠久和显赫,我们是这个行业中的佼佼者,我们为此骄傲和自豪。
我们是革新:无论是运动还是管理,无论是技术还是人际交往,我们都要成为行业模范。我们每天都在学习进步,作为一个豪门俱乐部,这是我们的处事准则和永远的目标。
我们是自信:我们希望赢下每一场比赛,我们会在九十分钟的比赛中充满斗志。我们会抓住每一个瞬间奋勇拼搏。
我们是多元:这个国家的历史和发展深深地影响了我们的成长和价值观。感谢国家提倡的多元性,我们得以和来自全球各地的人一同踢球、工作和学习。
我们是足球:无论是年长的还是年轻的,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无论是黑种人还是白种人,无论是联赛冠军还是街头球队,我们和你们一样分享足球,分享快乐。我们要踢漂亮的比赛。
我们是尊重:无论是职业球员还是办公室员工,无论是管理层还是教练组,无论是临时工还是主席团,我们尊重每一个成员,没有你们,就没有我们的成绩。
我们是快乐:我们享受比赛,享受工作,享受胜利,享受竞争,享受射门,享受团队协作还有集体荣誉感。这些鼓励我们在生活中的每一天前行。最后,我们还要微笑面对失败。
我们是忠诚:在德国,我们有超过一千两百万的球迷,每周他们中的很多都会远道而来前往慕尼黑看比赛。就只是为了那九十分钟的激情。
我们是伙伴:我们通过各种东西联系在一起,球迷和球迷协会,俱乐部会员和赞助商都是我们的同伴。我们想要彼此成为可靠的值得信赖的伙伴。我们都热爱这项运动并且希望一起面对困难。
我们是故乡:无论何时何地,拜仁慕尼黑都会等待大家回来,它就是一个故园,是真正的家乡。
我们是激情:我们的历史是我们的动力,我们要相信自己,为了更美好的未来努力。
我们是责任:我们存在于这个社会,我们就要承担社会集体的责任。我们要树立典范。互相尊重、互帮互助还有公平合理都是我们的责任。
我们是家庭:即使你在拜仁的职业生涯或者工作经历结束了,我们的大门也永远为你敞开。在这里,我们一生一世都是一家人。虽然知道这些都是口号,老板跟球员也不过金钱关系,状态下滑谁也不会给你养老......但还是被感动了啊。这队训也就概括了足球的所有积极意义,以及这项地球第一大运动为世人提供的精神力量。某朋友,女孩,爸爸就是AC米兰球迷,所以给她起名“球星”——上一辈人绝大部分是意大利球迷——她自己也是,是九爷因扎吉的粉丝,这回鸟巢德比彻底狂欢了一回,跟球友合拍的情侣照还登上足球周刊的纪念杂志。其实我在六月七月的时候跟小薛商量了好久,权衡要不要去看皇马的天津赛,时间、工作都是问题,结果还是没去(我说:将来去马德里伯纳乌看吧。薛:那我还要去斯台普吞看NBA!。。。)。这说明我还不舍得花费太多时间精力,不愿意做出太大牺牲,还算不得真正的美凌格。因此在A米女球迷兴致勃勃给我讲述她们在鸟巢看球的事儿,我就有点不好意思。“我们是故乡”,“我们一生一世都是一家人”,在真正的球迷们心里,大概真是这样吧。河床降级之后,阿根廷不少球迷自杀,从负面角度证实了这种强烈的认同感和爱。一生一世地痴恋与狂热,那真的很幸福。就算球队有输有赢,球员有来有去(《西游记》里的小妖:谁在叫我?),不管悲喜,都是幸运。
西班牙超级杯要打了,巴萨的状态.........哈维伤了“比目鱼肌”,梅西还在度假.....巴萨球迷都挺悲观的。据“业内人士”说,巴萨这赛季要崩盘了,买来小法也没用.........祈求超级杯“一个巴掌”复仇,完美结局:罗儿戴帽,卡卡一个,笨马一个,然后都是某厄和卡卡助攻,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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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7
I won't change - [薛氏密码]
上午一边很慢很慢的写稿,一边一首一首地听歌,有很多听到一半,不喜欢,关掉,换下一个......其实目标很明确:只要RNB,前奏要悠扬深情、吉他和钢琴,要有烟云缭绕的转音和假音,要反反覆覆吟诵永久不变的爱,忧伤不要紧,但是一定要明朗,忧伤也要很明朗,要有宽广音域,像joe和Frankie那样的,但不要Akon那样的野兽派。上午听到一只Amir的【I won't change】,特别喜欢,尾部有像蜿蜒山涧一样千回百转的假音。
薛仍在医院里。中午输液结束后,两人密谋请假出院。他派我去找大夫,眼睛圆圆的胖胖女大夫断然拒绝了我,说“我得对他负责”。我生气了。好吧,她在她的领域是专家,可以嘲笑我。哼,她肯定没有男人,我有小薛,我有一尺九的细腰,我还有很好看的锁骨呢!幸亏今天穿了带亮片的纱裙。哼,大夫就是嫉妒,所以不放小薛回家!越想越气,回到病房,大张旗鼓地亲吻小薛,弄得他都不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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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Tebey的【I found you】,竟然有一秒钟想要哭。昨夜与薛厮磨之时,在他耳边说:“I only shine when i look at you。”这是很喜欢的德国乐队的一首歌的名字,我给他听过这首歌。我只为你发光。我只有在望着你的时候才会发光。那首歌就像是端坐星空之下的吟唱,直唱到自己也变成天边一颗星。
啊,怎么勉强自己也不管用:我实在不爱故乡、不爱乡俗——我甚至不愿意说乡音;我不爱风物,也不怎么爱娇弱花草——它肯于在我面前悦我眼目,那我是爱它的,但那就像对一角巧克力蛋糕的爱,吃掉就忘记了;我也很难去爱小猫小狗——我承认它们是可爱的,但我欣赏非洲狮、黑豹、孟加拉虎、丛林巨蟒、月熊,我崇敬有力量、有威势又美丽的大动物,如果不足以让我钦佩和畏惧,那恕我是不能爱的——喔,那么从这方面来说,我还是爱几种植物的:我敬仰疏淡的莲花、庄重威皇的牡丹,因为它们能震慑住我。我缺乏同情心。我似乎是个最最麻木不仁的人。
这世间我只爱【人】。可怜见的,我只有爱【人】的能力,我只能爱【爱】,或者是【恨】,或者是【嫉妒】,或者是【惶恐】,我陶醉于【人】心之中光怪陆离的情感。每一具血肉之躯的感情就只有那么多,定额所限,我实在没法在爱【人】之后再去怎么爱别的东西了。
我还是在做努力,在挣扎,我希望再爱更多的东西,再多爱一点。
.......但是也不要太撕心裂肺、太坦率直白的感情,那就太粗糙了。因此要爱上摇滚、pop也很难。
今早晨还听了一会儿Mark Medlock的歌,觉得平平,不在喜好范围内,果断地转回去,打开一首Nozuka的,呜.......立刻觉得手指尖都甜了一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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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8
亚德里安布洛迪与斗牛之舞 - [电光幻影]
很久很久以前惦记的一部电影《马诺莱特》,亚德里安布洛迪与佩内洛普主演。有时会有这样的情况:一个片子,只是知道主演与一点点故事,立即疯狂地希望看到,那种渴求无法言喻,偏偏没有处去看,搜索碟片也买不到。《马诺莱特》就是这么一个片子。只看到海报和两行字的简陋剧情,我就知道我会多么爱它。布洛迪和克鲁兹,都是掏心掏肺地喜爱的人。壮美凄厉地死在斗牛场上的斗牛士,这又是多适合布洛迪的角色!
一年多以来,隔几个月就会想起这片子,搜索,不见,罢手,继续等待。模糊的在线视频断然不看——我是有原则的!昨晚再次想起,发现:竟然已经有资源了,是6月中旬上载的高清资源。下载之后,今早来看。没有字幕,对白有一部分是英语,英语能听懂,但还有一部分是西班牙语,不得不找了一个不大清晰的在线版本,同时开启。天哪,两个版本居然是完全不同的剪辑。分不出哪个是院线版,哪个是导演剪辑版。88分钟版和93分钟版,有一版多了一段马诺莱特微时之事——他像《三个火枪手》中的达尔塔尼央一样从乡下怀着绝技与希望来到城市。不过这一段确实无关宏旨,剪掉也很好。
若说有天生影帝相这回事,布罗迪就算是了吧?他有一张鸟形的面孔,这块面孔上的五官没一件称得上美,但摆在一起,就像梵高的扭曲奇异星空,别有廖远高古之气。他眼睛里总有雾气弥满,明明是凝视,眼神和魂魄却好像在云端某处,与人间若即若离。《马诺莱特》中,克鲁兹说:“你是最美的丑男人。”布罗迪是属灵的,他不该用肌肉演戏,只该用眼睛,因此《金刚》、《人兽杂交》、《铁血战士》实在不该是他出现的地方。
克鲁兹最美应是在《午夜巴塞罗那》中,因为有她夫君巴登和斯嘉丽约翰逊的映衬,因为老艾伦实在是懂得这种野玫瑰的美——在早年的《香草天空》中,也恰到好处地有卡梅隆迪亚兹的映衬,只有《绝色双盗》中,萨尔玛海耶克的风情才能堪堪不被她压住。不过,克鲁兹所有的角色几乎全是一个样,这女人还真是不转型啊。这部《马诺莱特》,她依旧演着自己最擅长的女人:不羁不驯,一见钟情,狂野地相爱,冶艳红裙,烟视媚行,眉睫漆黑,冷傲地以前夜的残妆示人..........最后,她总是得不到爱人。太美了,生活就难以圆满。
布洛迪的脸真是美得让人心悸。怎么会有这样美的丑?八字眉、畸形似的长鼻、马脸,银白一丝发绺从额头边际梳上去。看到最后一场斗牛,我知道马诺莱特是会死的,预先痛苦得两手发凉,腿软,不得不暂停,起身冲咖啡。当马诺莱特真的软瘫下去,我倒放松了下来。他的死处理得不够好,太拖沓,就削减了力量。
此片让我对西班牙斗牛更加喜欢。当年对斗牛的认识首先源自《太阳照常升起》。海明威说:“我觉得除了勃朗库西的雕塑作品之外,现代的雕塑艺术无论如何都不能与现代斗牛这门雕塑艺术同日而语。一个国家要热爱斗牛,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那里必须饲养公牛,二是那里的人必须对死感兴趣。”
《太阳照常升起》中描写的斗牛动作给我印象很深,觉得它美,“罗梅罗从不故意扭摆身躯,他的动作总是那么直截了当、干净利落、从容自然。另外两位把身子象螺丝钻那样扭着,抬起胳膊时,等牛角擦过去以后才挨着牛的腹部,给人一种虚而不实的惊险印象。这种虚假的动作后来变得越来越糟,使人感觉很不愉快。罗梅罗的斗牛使人真正动情,因为他的动作保持绝对洗练,每次总是沉着冷静地让牛角紧靠身边擦过去。他不必强调牛角离他的身子多近。”斗牛是门艺术。镇定冷静,优雅至死。马诺莱特最后的斗牛之舞,甚至有用手爱抚牛的背脊的动作,就像爱抚情人的胴体。这种运动,不是因为一句“虐牛”就应该废除的。其余国家的人,也很难领略西班牙人对它的感情。







